在腐败与反腐败呈胶着状态的紧要关头,能否动员更强大的力量,给予腐败现象以致命一击,将决定战局的结果。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就是这样一支总动员的号令!“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把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给出了破解战局的“撒手锏”。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再三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问责,将成为改变反腐战局的“利器”!
开开会表表态远远不够
“这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凭什么要我担责?”提及被问责的事情,文云年觉得很委屈。去年4月,作为湖北省荆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文云年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而被诫勉谈话,后来被省纪委作为典型案例公开通报。
据文云年说,对于省委、市委多次召开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他逢会必到,回去也及时传达精神。后来,他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接受调查的前一天,他还在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
然而,就在文云年担任党委书记的7年间,该局先后有2名党委班子成员和2名下属因严重违纪而落马。显然,会开了,话也讲了,但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却被4名班子成员和下属先后落马的事实击得粉碎。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已有351个地厅级以下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共291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或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而被问责。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缺乏完整的制度支撑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有网民认为,用开会、讲话的方式落实主体责任,容易陷入“文山会海”的窠臼。有评论分析,通过开开会、讲讲话落实主体责任,是在往下级推卸责任,是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的表现。
落实主体责任不能等发文件
据不完全统计,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以及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均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一组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共发表有关主体责任的稿件175篇,其中包含42篇省部级领导同志访谈、署名文章。
如此高频发声,使“主体责任”很快成为网络热词。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统计,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至今年1月19日,“主体责任”一词的网页搜索词频热度高达954万次,“强化问责”“一岗双责”的搜索热度也分别达到了84万次和55.5万次。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搜索热度从党的十八大至1月19日,已达82万次。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真正理解。
记者在百度搜索中输入关键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随机打开35个词条作样本分析,发现有29个词条包含“第一责任人”或“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等类似内容,有27个词条包含“一岗双责”等类似内容。此外,有88.6%的词条提及落实责任的方式或制度,但仅限于检查考核、述职述廉等,缺乏更具体的实施办法,有关问责的情形或标准只在6个词条中出现,仅占全部样本的17.1%。不难看出,这些实施意见多以中央精神为蓝本,以原则性的意见居多,具体操作办法少。
对此,一位基层党委书记表示,有些具体的实施办法还得等上边正式发文件,上边发的正式文件就是工作依据。没有上边发文,我们不敢做,也不会做。
“别总是希望发文件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那是不可能的,那是文牍主义。”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分组讨论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问题折射的是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僵化思维。
问责就是“对症下药”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
去年,山西发生塌方式腐败,中央对山西省委班子进行了改组性质的调整。湖南衡阳发生破坏选举案,原市委书记童名谦虽然自己没有收受贿赂,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没有担责,玩忽职守就是犯罪。
两起问责案例,对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很多网民纷纷点赞,认为严肃问责体现出中央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还有网民认为,当下一些党委或纪委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去落实自己的责任,问责就是“对症下药”。
《京华时报》指出,对这两起案例的问责,“宣示了对主体责任的重视与强调,也为更多地方敲响了警钟。”在强调重视之后,更需要相应的问责机制来监督执行,只有这样,主体责任才能真正进入制度的链条,而不仅仅是唱高调。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舆论对此反响强烈。新华社锐评论认为,抓好强力问责,让主体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释放出把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向纵深的强烈信号。一些网民认为,去年讲主体责任,以开会表态居多,今年突出问责,措施更加务实管用,同时也印证了反腐不是“一阵风”。
无疑,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强化问责,此时不用,更待何时?(白广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