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笼子,让监督更有力
——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讲话系列述评之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反腐倡廉建章立制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问题,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这一重要原因外,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什么漏洞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实践证明,只有建立起一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法规制度体系,才能确保反腐败工作更加持久、更加有效,才能赢得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的最终胜利。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
1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累计受贿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
季建业先后担任昆山市长,扬州市长、市委书记,南京市长等职。媒体报道其作风霸道、独断专行,长期处在监督缺失和老板朋友百般迎合的环境中,从而从风光无限的一市之长最终走向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深渊。
从近年来查处的大量案件来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
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搞乱风纪。一把手权力集中,“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如何以刚性制度管住一把手、确保一把手正确用权,是全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
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快马加鞭,制度之“笼”越织越密 ——党的历史上首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立法法”出台,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编制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正式发布,一个准则、两个条例修订工作全面启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方法越来越清晰,日益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这必将为反腐败从治标转向治本并实现标本兼治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
梳理2014年中央巡视组巡视的20个地区单位的问题反馈清单和整改清单发现,选人用人问题普遍存在。
近年来,尽管不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查处的案件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仍十分严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曾公开表示,从干部群众的反映来看,当前,用人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的,主要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和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敦促领导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
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选人用人和管人不能偏废。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
有的领导干部不敢抓不敢管,抱着“鸵鸟心态”,唯恐得罪人、丢选票。要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委要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所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要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选对人、用好人,明确划出规范从政行为的制度‘红线’,铲除腐败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倪岳峰说。
“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这不仅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两年多来工作的深刻体会,也为今后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铁男案发后,还有多名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被查处。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深谙审批牟利之道却最终倒在审批权上的刘铁男,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所写的《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风险的若干建议》,直指当前项目审批过程中滋生腐败的风险越来越显现,改革滞后以及审批项目过多,已成为引发发改系统腐败的风险源。
行政审批、国有资产交易等领域是腐败现象发生的重灾区。大量案件表明,行政审批权力太集中了,自由裁量权太大了。如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深化,这种状况就难以彻底扭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事实一再证明,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腐败行为。简政放权,是政府深化改革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防治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
去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先后有魏鹏远等8人被查处。“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能源局党组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简政放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68%;二是公开限权,所有项目审批过程在网上公布;三是轮岗消权;四是制度管权。”国家能源局党组纪检组组长戴晓曙说。
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港中旅原副董事长王帅廷……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批国企高管纷纷“落马”。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成绩。但是,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一些高管成了脱缰的野马,挥霍无度,极尽奢华,把企业账户当成自家钱包,大肆贪污挪用,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专家指出,当前,国企腐败案件呈现4个显著特点:部分一把手涉案,形成系统性腐败;作案手法隐蔽,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行为;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国有企业负责人是党的干部,不是“红顶商人”,更不能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决不能把国有资产当成一伸手就可以拿到的“猎物”,予取予求,探囊取物。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指出,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
“今后,要强化国企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深化国企纪检体制改革,防止向国企派驻的纪检组受制于企业;加强对国企的审计监督和专项巡视,直至实现审计全覆盖、巡视全覆盖。”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记者 王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