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广泛关注和期待中,5月4日,上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正式公布实施。此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并要求中央有关部门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给予支持。
上海从本地区现实状况出发,抓住“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这一重要问题,在全国率先制订、实施相关规定。这是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更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有利于完善管党治党的纪律尺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从严治党,首先必须从严管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关键少数”,必须抓突出问题。上海此次出台《规定》,就是针对突出而较为普遍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现“级别越高、位置越重要、权力越大,管理规定要越严”的原则,管住人管住权治好吏,从制度上防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搞“一家两制”,防止利益输送、以权谋私,充分体现了抓“关键少数”的精神。(本报记者 闫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能否成为有效管用的“硬杠杠”,关键还要看执行情况。在制订《规定》的过程中,上海在制度的“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方面下了不少“细功夫”,不仅把经商办企业和一般从业行为区别开来,还对予以规范的领导干部范围等内容做出细化和界定。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也始终贯彻从严治党就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理念,确保制度清楚、简单、易行,拥有持久的生命力。
推动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有效实施,纪委的监督工作也要跟上。用制度管住领导干部,纪委必须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对相关领导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用相关规定作为衡量标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绝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摆设。
建章立制无小事,每一项“先行先试”,都意味着“非同小可”。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上海已承担多项为人熟知的“先行先试”任务——自贸区试点已开始复制推广,司法体制改革今年将向纵深推进。我们有理由期待,此次上海出台的《规定》也能探索总结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制度经验,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应有的贡献。(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