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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br/>——从严治党的杭州实践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1-13 11:12:26

  日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于新形势下从严治党树立高标准,严守最底线提出了要求。

  相较于原《条例》,新《条例》首次列出负面清单,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删除了与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精神。

  一直以来,杭州市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深入推进廉洁杭州建设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和生动的实践。

  政治纪律:与中央保持一致 绝不含糊

  【条例摘读】

  第四十六条 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杭州实践】

  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排在首位,是打头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在杭州,对新任市管领导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培训班,是市委多年来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今年更是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在培训人员和内容上都作了拓展和延伸。在培训对象上,对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轮训实现全覆盖;在培训内容上,聚焦“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增加警示教育内容,围绕“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党规党纪解读”、“破法都是从破纪开始的”等主题,结合我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直指党纪党规方面存在的模糊认识和典型问题,给党员干部打“疫苗”、敲警钟。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件,处分3人。

萧山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区级机关党务干部认真学习、解读《准则》和《条例》

 

  组织纪律:不报告不请示 绝非小事

  【条例摘读】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杭州实践】

  对于党员来说,对党忠诚老实和坚持“四个服从”是应有的觉悟,必须严格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要求并不严苛,因为党员既然加入了这个政党组织,就要受到党组织的约束。

  因自报“家事”不坦白,杭州有8名拟提拔干部被取消资格。2013年10月起,杭州探索新提任市管干部“凡提必核”,先后有4名拟提拔市管干部因故意瞒报被取消资格。2015年,杭州重点抽查对象扩展到拟提拔处级以上干部,目前已重点抽查600多名拟提拔人选。今年已有4名干部因瞒报房产等信息,失去提拔机会。

  过去,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后就存放“以待后查”,导致一部分干部存有侥幸心理。如今这种想法很难蒙混过关。目前,杭州已有20多人因填报不规范或错报,受到严肃批评,被要求出具情况说明,并作出深刻检查。6人因个人申报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收到了来自组织部门的书面提醒通知书。

 

  廉洁纪律:严查“四风”问题 绝不能反弹

  【条例摘读】

  第八十三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九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杭州实践】

  《条例》修订的一个亮点,是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廉洁纪律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党员干部中的“四风”问题,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为解决“四风”问题“病根未除,禁而不绝”的问题,杭州市委从强化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方面制度的刚性执行入手,今年以来已两次组织全市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集中督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的要求,紧紧盯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防“四风”反弹。

  据统计,今年1-10月,杭州市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3起,处理党员干部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

杭州市委第四督查组在淳安县中洲镇督查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工作纪律:监督与预防并重 绝不放松要求

  【条例摘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杭州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杭州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增强,厘清职责、一把手示范带动、以检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等等做法,已成为杭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种新常态。

  同时,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利器。对履职不力、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的地区和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今年1-10月,杭州市已对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履职不力,出了问题不报告、有了案件不查处的,严肃处理、严肃追责。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落实主体责任的全过程。

  【条例摘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杭州实践】

  既要抓监督,更要抓好预防,扎紧纪律规定的笼子。杭州市围绕解决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坚决落实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和公款存放等规定。比如,市委出台《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和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等四个方面33类具体行为。在公款存放方面,今年8月10日起,杭州市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级各单位公款存放必须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