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民政局统一完成了第一轮大额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工作,对局属6家单位涉及资金1.365亿元公开招标,经过竞标,按照各年限定期存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全部上浮到顶后,依据向杭州市慈善总会捐款数额高低的原则,最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愿非限定性捐款283万元中标,捐赠款项全部纳入市慈善总会专款使用,此轮招标工作未发现一起违规行为。
据了解,市民政局大额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工作计划每年组织2轮。第二轮计划于11月中旬由符合存款限额要求的有关单位依据规定自行实施,为规范局属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防范领导干部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有效化解廉政风险,驻局纪检组通过“三抓三明确”,全程监督,跟进落实。
抓前期部署,明确内容。于1月15日完成对驻在部门25家直属单位公款存放情况就公款存放银行是否纳入“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事项、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产生、是否建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等进行一次专项摸底检查。结合摸底情况,召开关于落实大额资金存放公开招标事项专题会议,对开展公款存放公开招标时间、步骤、方式、纪律等进行明确。
抓过程监督,明确纪律。把此次公开招标过程中行政不得干预、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定程序和规定、相关人员回避等方面纪律要求挺在前面,首先予以明确。在招标工作启动阶段,围绕此次公开招标的工作方案、资金安排、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方面开展了廉洁性、合法性、程序性前置审核,提出修改意见4条;对招标过程中专家组生成、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实地重点检查,确保此次公款竞争性存放公开、公正、透明。
抓跟踪落实,明确责任。督促招标单位严格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协议,不定期对有关单位公款存放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招标单位出现资金安全事故、财务情况恶化、未按中标协议履行责任等6种情况之一的,提前收回存放公款,重新进行组织招标。对违反《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文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