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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落实“十项制度” 打造廉洁工程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06 17:05:16

  近日,一走进萧山湘湖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张悬挂在墙壁上工程进度表。

  湘湖三期土方、桥梁工程、南线工程、北线工程、土方挖运、金融小镇等项目均有一张项目进度表,预计完成多少,实际完成多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是谁,项目组长又是谁。而大项目下又划分为哪几个小项目,每个项目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以及是否会出现变更。项目工程总量,全都量化上墙,实现每天都有新变化,每天都有新数据。

  这一张张表格的背后,反映出的便是湘湖三期工程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为了确保明年9月份顺利开园,湘湖三期建设工程指挥部自加压力,出台并落实工程建设十项管理制度。

  据悉,湘湖三期工程建设十项制度包含有:工程建设招标监督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变更监督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组工程管理例会制度;工程建设现场监督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资金审批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廉政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廉政预警谈话制度;工程建设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制度。

  湘湖三期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从制度上保证权力行使必须留有痕迹、监督管理过程可以追溯还原,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确保湘湖三期项目廉洁高效推进。

  据悉,十项制度中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围绕项目招标、设计变更、现场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廉政建设等关键环节,对指挥部集体决策作出了硬性规定,规定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指挥部集体讨论决定。

  对工程建设关键环节进行了流程固化,项目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确定招标项目,须由前期项目组根据工程建设计划提出工程项目招标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查,指挥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指挥部会议讨论,明确招标方式、评标办法、标底等,并形成会议纪要。

  湘湖三期工程建设将严格控制变更,不得随意变更。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对施工现场管理明确了岗位责任,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组是工程项目现场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受指挥部委托负责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安全控制,负责对监理的监督,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项目组分管领导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此外,还对工程廉政建设作出了制度性安排,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六不准”、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四不准、一必须”、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两必须、四不得”廉政规定。进行廉政预警谈话、工程建设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从提升工程管理人员的廉政风险意识、提升廉政风险干预能力入手,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湘湖三期工程优质、干部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