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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派驻(出)机构廉政谈话出新招求实效
来源:萧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13 11:27:09

图为萧山区农业农村纪工委干部到田间地头向服务对象了解核实农机补贴落实情况。

 

  “廉政谈话要发挥实效,谈话前后的工作都要做足。”萧山区农业农村纪工委书记蒋叶明这样说。今年,萧山区农业农村纪工委年初就制定了廉政谈话的计划,目前已经完成了对系统9名区管干部和5名重要岗位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在抓好面对面廉政谈话同时,该纪工委还创新监督方式,注重把谈话了解情况与深入基层走访核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效性。

  对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的领导开展廉政谈话,是萧山区纪委明确各派驻(出)机构每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2011年,萧山区纪委就建立了派驻(出)机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与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要求谈话对象为驻在部门(单位)、授权管理单位除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谈话对象人数多少,派驻(出)机构最少2年、最多5年必须完成一轮谈话。近年来,各派驻(出)机构根据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度增加了谈话次数,并将谈话对象逐步延伸到中层和重点岗位党员干部,同时部分单位还不断创新谈话形式,确保谈话实效。

  萧山区政法纪工委推行“1+2+3”廉政谈话工作法。 因人施策,实现廉政谈话一人一方案。纪工委每年通过梳理纪检信访和网络舆情,参加法务工作者座谈会议,结合政法委、人大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听取和收集对相关政法部门在执法执纪、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有侧重地选择谈话对象,并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量身定制谈话方案,确保谈有所因,有的放矢。突出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双责任。纪工委根据区纪委下发的《2015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文件要求,从切实履行监督各授权管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角度出发,罗列六个方面的主要谈话内容,确保谈有所据,言有所物。 注重成效,扎实廉政谈话工作三举措。纪工委将记录、反馈和汇报作为落实廉政谈话工作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谈话记录和归档工作由专人负责,并视谈话反映问题的性质及时向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织领导反馈,必要时向区纪委汇报。纪工委每年形成廉政谈话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剖析问题不足,确保谈有所悟,谈有所获。

  今年以来,萧山区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对交通运输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共12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如,对单位一把手谈话时,重点放在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同时要求其洁身自好,严格自律,做好表率等。对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中层干部,重点放在加强党纪党规学习、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力等。对于新提拔的局管干部,侧重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廉政提醒,早打招呼、早敲警钟,防微杜渐,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