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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加大问责力度,推动重点工作
来源:驻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8-28 12:33:49

  日前,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专门发出通知,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加大效能问责力度。这意味着,今后街道、部门(单位)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创建”等工作中,担负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若有履职不力等行为的,都将受到严厉的问责。这是大江东全面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的实际行动。

  “问责不是目的所在,但要通过问责这种手段强化倒逼机制,增强集聚区上下的目标意识、争先意识和履职意识,推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的开展,为大江东的大建设、大发展、大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证。”驻大江东纪检组负责人表达了以上观点。除对工作部署消极对待或相互推诿、落实不力,对上级督办件、重要信访交办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和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处置不力或久拖不决等多项共性问题外,还针对各块工作内容实际,列出了“个性化”的问责情形。如在“三改一拆”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导致对于顶风抢建新违法建筑(含农村村民建房未批先建、超面积建房)行为失察或未及时制止的;在拆违行动中,因拆违方案不完善或处置不当,导致发生重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五水共治”中,已验收通过的“三河”出现反弹,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履职不到位的;统一排查摸底后又有新增“三河”被发现,且情况严重的;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在“平安创建”工作中,未及时开展各类社会风险大排查,未落实项目化监管措施的;重大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解决不到位引发进京上访、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等。

  此外,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创建”等工作以外,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任务实施过程中,发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行为的,也将进行问责追究。

  文件规定的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告诫、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免职、解聘或辞退7大类,可单独或合并运用。同时,还将视情追究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情节较重的,会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问责结果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综合考评。问责结果具有典型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据了解,今年六月,大江东就对“五水共治”中履职不力导致南新河黑臭反弹的5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