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节前“打招呼” 严明“规矩”过春节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1-12 17:25:53
“春节来临在即,请大家再次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以下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有关规定。各单位一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近两周来,每逢周末,余杭区每个公职人员的手机上都会收到来自余杭区纪委监察局廉政提醒,这是余杭区节前“打招呼”,严明纪律过节的举措之一。
近段时间以来,余杭纪委从严明纪律、营造氛围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醒全区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过节的规矩意识。第一时间转发省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以反面典型为镜,认真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并组织由区纪委领导班子带队,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部分镇街、区直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并下发《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抽查情况的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规范行为。
同时,以廉政手机周报形式向全区近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并利用@余杭发布、@余杭新闻网、@勤廉余杭等新媒体开展廉政提醒教育。先后在杭州日报、余杭晨报等媒体,刊发有关余杭作风建设稿件3篇,并在余杭晨报开辟专栏,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节前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