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作风纪律建设,驻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通过重组织、强督查、严问责,三措并举督促驻在部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
一是重视组织领导。根据《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杭党办督【2014】29号)文件精神,开发区纪检监察组督促和协调驻在部门制定《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深化作风建设专项检查方案》,会同党政办、组织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及开发区纪检监察联络员,组成四个专项督查行动小组,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行动。专项督查工作重点围绕公款请吃、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规收受礼金礼卡礼券等方面开展明查暗访,并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30条意见”要求,重点围绕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措施是否落实、制度规定是否健全、领导干部是否模范带头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问题要加以整改。
二是强化全面督查。11月17日-21日,开发区专项督查小组按照方案分工,分别对开发区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九个行政村(社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开发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总体情况良好,尚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能较好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绝大多数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比较到位、执行较为扎实。1-10月份,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247次,走访企业、群众335家(户);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14个(场)、17个(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146件; “三公”经费同比下降明显。
三是从严问责惩处。对专项自查中发现的少数村(社区)经费支出不够规范、部门人员去向指示不准确、个别人员工作形像不佳、上班迟到等问题,纪检监察组采取部门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党工委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村(社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措施,限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执行力,增强纪律自觉性。同时,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作风纪律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及党纪政纪教育,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大明查暗访问责惩处力度,切实提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行为自觉和纪律自觉,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