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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加强村级项目工程公开透明管理出新招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2-26 15:57:16

       2016年1月,在建德市梅城镇葛家、龙泉等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们正在对村级工程公示栏内的2015年度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据了解,该评议工作是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底,梅城镇各村将推荐1—2个项目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实地查验、评比后,评选出10个镇级管理优良工程,并在镇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那么,梅城镇是如何落实推进并不断完善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的呢?

        推行初期阻力不少

        “一个项目被肢解成很多项目回避招标。”“套取项目资金挪作它用。”“项目验收存在虚报。”“村民对村干部越来越不信任。”……

        针对村民反映的农村项目工程管理中存在缺斤少两、套取资金、利益输送等行为,建德市纪委以问题为导向,于2014年3月在梅城镇姜山、葛家村试点推行以村级项目工程管理公开透明操作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2014年5月份,梅城镇党委、政府在全镇推行该制度。

        据梅城镇纪委副书记宋晓华介绍,阳光工程推行初期,受到的阻力并不少,村干部积极性不高,因为原来走账很容易,现在权力却被制约了。此外,村干部肩上的责任变大了,工作量变多了。

        “推行阳光工程政策后,工程透明是透明了,仍存在一些问题,村里所有项目仅由村书记或者村主任一人来管,根本管不过来,其他村干部的积极性又调动不起来。”梅城镇纪委书记钱海山补充说。

        有堵有疏破潜规则

        经了解,由于阳光工程“堵住”了一些村干部福利待遇从项目走账的漏洞,考虑到村干部收入确实比较低,为保障制度顺利推进,梅城镇党委、政府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创新村干部考核机制,减少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有效推动了阳光工程政策的执行。

        “镇里统一制作了阳光工程公示栏,分批送到每个行政村,以便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宋晓华说,“阳光工程中公示制度还与财务支付挂勾,倒逼工程项目责任人履职。”

        立明制度先知后行

        2014年7月,纪委在梅城召开现场会,之后开始全市推广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即“阳光工程”)。主要实施以下四个制度:一是建立“三到齐”制度,指各村实施工程项目时,在研究项目、签订合同、竣工验收三个环节,村两委干部、村监会主任、联村指导员必须到齐。二是完善项目责任人制度,各村实施的项目经集体讨论研究明确一名两委成员为项目管理责任人,一对一负责工程日常管理。三是推行全程公示制度,各村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公示程序清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责任人明确为各村村监会主任(村监会主任不得担任项目责任人),公示时间必须保证3天以上,村民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四是规范支付制度,实行严格的项目资金公示后支付制度,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支付,镇三资管理中心凭会议纪要、施工合同、村监会主任签字盖章后的验收公示单方可付款、入账。单项合同在5万元以上的支付,先行公示后,再按市镇有关文件执行支付。

        “村里的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预算、招标、中标信息等),日常管理与变更情况以及项目验收情况(包含资金支付)都会在定期张贴公示栏内向村民公示。”葛家村村支部委员钱樟元说。

        不断完善初显成效

        2015年,梅城镇党委、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行村级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和质量管理评议奖惩制度,用以补充和完善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完善内容包括村两委明确项目责任人后,要填写项目责任人备案表,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每月定期向镇纪委备案;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经评议后的优质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人进行奖励等。

        葛家村村监会主任徐国庆说,质量管理评议奖惩制度为村民提供了一个发表意见的平台,他们可以对工程合不合格进行打分。现在村里每个工程都是让村里百姓先知道,然后再实行,避免了许多因不理解而产生的干群矛盾。这种先知后行的工作方式使得村民越来越信任村干部,做得好还有荣誉奖励,村干部的干劲也提起来了。

        梅城镇龙泉、滨江等村也不断探索新形式,实行村级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人和团队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发挥党员、队组长的监督作用,集体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群众信访数量大幅下降。

        “我们村的每一个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都由村两委讨论研究决定确定一名村两委成员(村监会主任除外)担任工程项目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可以邀请党员、村民代表、队组长以及片区内有威望的老同志组成管理团队协助责任人参与日常管理。”梅城镇龙泉村村主任周瑞金说,“2015年村里在实施水门路截污纳管工程时,由于团队管理得当,政策宣传到位,责任到人,大家形成合力,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前期工作,实现无障碍施工,没有一起纠纷,且比预期提前了一半时间完工。”

        钱海山告诉记者,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实施以来,可以说是立了一个明的制度,破了一个潜规则,通过制度创新,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了村干部的作用,有效预防村级工程腐败问题,节省了资金。比如滨江村在实施杨家门前至外蔡堤坝时,项目负责人以及党员每天丈量工程进度,监管施工质量,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此举使得最终结算价比招标价节省了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