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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办:严把三道关 守好“钱袋子”
来源:驻市农办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06-20 09:00:16

为保障G20峰会、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程,市农办机关处室服务“三农”中全年约有8个项目、预算119万元购买各类社会服务的自主采购活动,这也是驻在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派驻机构的监督难点。针对“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政府购买服务最为关键的几大环节,驻市农办纪检组主动履职,与驻在部门共同把好“三大关”,监管好政府购买服务的每一分钱。

把好初审关。对以往购买服务采购活动中出现的方案不完整、内容不规范、程序不严谨的不足之处,纪检组及时提请驻在部门对《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补短板、完善具体操作细则,从制度上早介入、早防范。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的所有采购项目一一列出清单,做到事前掌握、心中有“数”,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分解预算标的。以《购买服务项目审核登记表》的形式,从项目采购处室经办人到农办分管主任,从纪检组提出报备意见直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对采购项目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并签字背书。

把好评审关。纪检组要求项目采购处室认真完成前期的准备工作,从编制招标文件到公开购买信息,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可行。要求政策法规处和农办分管主任对服务合同或协议文本进行合规性审查,并以《市农办合同审查审批表》的形式签字背书。各方参与组织实施好项目评审活动,在开标前要求评审人员签订《市农办购买社会服务评审工作评委承诺书》,以履职追责的书面约定要求评审人员公平、公正作出独立评判。对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外部监督。

把好验收关。购买服务与购买传统的货物不同,量化指标很少,因此在验收形式上,纪检组向驻在部门提出了监管履约建议。要求采购处室应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服务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方法和标准,并制订验收书。其中,对于以农户、农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项目,还应按一定比例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有的项目还需要请专业机构对购买服务的质量进行绩效评估。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合同约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