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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因材施教 对症下药 实践好“第一种形态”
来源:驻市科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08-03 11:42:56

今年来,共进行任前谈话2人,中层干部日常提醒谈话7人,警示性约谈2人,诫勉谈话1人,信访问题函询1人,巡查问题函询1件......

市科委党组牢牢抓住谈话函询这个“法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更好体现组织的关爱提醒和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材施教,对症下药,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制定一个办法: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为工作执行细化了具体操作规程。明确两种方式:区分谈话和函询,将谈话分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三类,明确各类谈话的具体情形;对于信访反映党员干部在六大纪律方面的问题,采用书面方式对其进行函询了解,要求被反映人限期作出书面回复。规定“三个必谈”:凡是有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必谈,凡是有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必谈,凡是有轻微违纪情形但教育改正后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必谈。

在今年开展的谈话中,有一半以上都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亲自谈。特别是针对巡查某下属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除前期由党组进行书面函询以外,在后续处理中也由党组书记亲自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责令其做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

“以往我们说到对干部谈话教育,大家认为是纪检组的份内工作,现在明确两个责任以后,谈话函询将作为各级党组织抓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据驻市科委纪检组组长周坚钢介绍,"党组是巡查工作的核心,纪检组起到督促和推动的作用,抓好第一种形态,既整改了问题,又教育了干部,对该单位今后工作的开展也起到了较好的助推作用。”(郑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