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推进市属企业八项规定精神的严格执行
来源:驻市国资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08-22 09:56:32
今年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加大检查督促力度,推进市属企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建立“问题清单”,加大考核比重。督促建立市属企业问题清单48项,将党风廉政建设在党建工作和企业领导人薪酬考核的比重由原来的6%增加到15%。
规范制度机制,分清工作界线。督促出台相关统一政策制度,加强企业领导人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津补贴发放等边界界定,明确账目,分别回归“国有属性”和企业“商务属性”。
加强管理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监督与外派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有机结合,重点开展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资金存放、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等检查监督,发挥监督合力作用。
注重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坚持每季向市国资委党委汇报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建议18条,均被采纳。
严把“四种形态”,加强执纪问责。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常态,注重抓早抓小。会同市属企业纪委开展正风肃纪各项检查141次,发现、纠正问题52个;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230余人次。通过严格执纪监督,狠刹不正之风,对市属国企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