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是为“治病救人”,纪检干部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应该用心沟通,让党纪处分这味“苦口良药”更好地发挥疗效。
2015年8月我从淳安东部的一个乡镇调入西部的千年茶都鸠坑乡任纪委书记,根据乡党委的安排,我负责联系洪家村,不久我就和洪家村的党总支洪书记熟悉起来。
2015年底的一天,我接到县纪委电话,让我到县纪委领取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拿到材料后,我一眼便看到洪家村书记的名字。“这下可麻烦了!”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我们调取了村财务原始凭证,发票上写着会议用餐支出几个大字。我查了那次会议,会议已专门安排了用餐。
“用村集体资金进行村与村之间宴请,明显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我和几名乡纪委干部说道。
“你联系这个村,你去查处的话,今后的联村工作怎么做?要不通过区域协作,让其他乡镇纪委来处理?”纪委小刘提醒我。
我想:“小刘说得没错。”但转念又想:“如果叫其他乡镇来查他,他会怎么想,说不定更加对我有看法!”
于是,我决定亲自找他谈。打电话给他,他说在县城有事。第二天又电话联系他,他说到外地办事去了,连着一个星期他始终以各种理由回避我。
“不能让事情这么拖着。”在乡纪委情况分析会上,我对同事说:“带上材料,我们直接到他家里上门谈话,把相关情况、规定和他说清楚。”
当天晚上,我们来到他家,他看到我们来,马上起身说有事要出去。我拦住他,向他说明了来意,他勉强配合我们进行了谈话,并在相关材料上签了字。几天后,因为违反八项规定,乡纪委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宣布处分决定时我也没和他多交流,只是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今年乡镇党换届时,因为他党内警告处分不满一年,不能作为党代表候选人,这让他积蓄的不满发泄出来。
“都是你做的好事,我可是当了二十几年的党代表,没想到倒在你手上!以后村里的事情靠你了!”洪书记不满地对我说。
接下来,村里的清洁乡村、五水共治工作看不到洪书记的身影了,村庄环境一下子变差了。
“洪书记为人处事好,敢抓敢管,他开口村民都听的,村子里不能少了他!”在村里走访时有村民们当面向我反映。
我意识到这是因为当初我工作没做到位,洪书记心里有疙瘩,所以产生了抵触情绪,影响到村里工作开展。
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就要想办法解决。我连夜召集乡纪委成员碰头,大家一致认为要把村民们的原话告诉他,把乡党委对他为人处事好、敢于担当的评价告诉他。
第二天,与上一次同样的夜晚、同样的时点,我再次来到了他家,和他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地交流:“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犯了错误不要紧,改了就是好同志,组织和群众对你还是认可的。”
一夜谈话,敞开心扉的交流,紧闭的心结打开了。第二天,建房农户纠纷调处现场、农户危房拆除现场又听到了他洪亮的声音,他那乐呵呵的笑脸和爽朗的笑声似乎把整个村庄带入了欢快,带入了祥和。这让我也深刻认识到,纪检干部铁面执纪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依纪依规执纪更要走心。(作者:淳安县鸠坑乡纪委书记 舒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