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拱墅区纪委全方位发力,严格纪律保障,助推全区城中村改造,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
人人承诺,筑牢廉洁防线。严明“六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严禁谎报瞒报、弄虚作假;严禁优亲厚友、非法谋利;严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严禁私受贿赂、奢靡享乐;严禁实施其他妨碍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行为。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分类别签订《承诺书》,全区各直属单位、街道、社区(经合社)实现了从业履职承诺、配合拆迁承诺“双承诺”全覆盖。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24名从事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党员干部签订了《从业人员承诺书》,共有8561名党员干部签订了《配合拆迁承诺书》,其中涉及有房拆迁的公职人员或共产党员共704人,已填写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全面督查,助力工作推进。着力日常督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着力对《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监督,对“六个严禁”相关规定及工作人员在推进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三不”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督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突出联合督查,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城改办的联系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加强分析研判,视情开展联合督查,提升监督合力,发挥综合效力。强化专项督查,及时汇总违反“六个严禁”纪律及作风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组建专门督查组,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
明确权责,落实容错免责。主动执纪问责,对违反城中村改造“六个严禁”纪律的行为,对不履行支持、配合职责影响工作进度的行为,对因教育监管不力导致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影响城中村建设的行为,以及存在的“三不问题”,及时启动“一案双查”。对反映党员及公职人员涉嫌违纪的线索及时核查,及时通报曝光,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容错免责,落实区党代会要求,制定下发《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充分支持鼓励干部改革创新,为推进城中村攻坚行动中的敢干者“兜底”,为勇干者“负责”,为擅干者撑腰鼓劲,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