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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抓好三个关键环节 以“下”促进干部精神状态向“上”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12 16:48:37

围绕区委关于党员干部精神状态全方面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富阳区根据今年农村基层巡察和派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际,严肃问责“三不”干部,加大处置力度。今年以来,累计问责党员干部130余人,作出党政纪处分的区管干部共10人,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等措施予以调整,以“下”促进干部精神状态不断向“上”,有效推动了全区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全面转型。

从严问责,做到向“下”有据。针对今年农村基层巡察和派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当中一些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不姑息,不迁就,拉下脸来严肃问责。例如其中一件问题线索,在查清违纪事实,明确责任人员之后,连续对多名区管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并由组织部门进行相应组织处理,结合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处理干部,增强执纪权威,促进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用人导向,使干部向“下”工作有依据,有底气,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服气。

营造氛围,缓解向“下”压力。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除了要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更重要的就是加大引导力度,优化干部“下”的社会氛围,尽量减少干部“下”的外部阻力和压力。在对违纪干部启动问责程序之后,区纪委根据违纪情况,积极与组织部门进行对接,有效实施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制度,把惩处与教育两者结合起来,当面指出违纪干部存在的问题,对于违纪事实进行自我认知,自我反省,加强引导,让受处分干部清楚认识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性、必要性,支持和理解干部“下”的工作,服从组织决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完善机制,保障以“下”促“上”。对于调整向‘下’的领导干部,建立起常态化谈心谈话机制,了解被调整人员的思想动态,化解思想矛盾、解除思想包袱,做到日常管理不断档、思想教育不断线。同时结合被调整干部的自身实际,组织培训学习,引导其继续发挥作用,积极运用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效能问责、民主测评等结果,准确考评认定干部表现,疏通能上能下渠道,对于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重新任用的,严格依规重新任用,有效保障能“上”能“下”,鼓励干部把心思放在谋事、干事、成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