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不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农村基层不正之风有所收敛。但就目前而论,农村基层不正之风依然存在,只是手段更加隐蔽,形式更加多样,甚至换上了新的“马甲”兴风作浪。要有效遏制农村基层不正之风还当“持之以恒”。
首先,严明党纪党规。建党九十多年来,正是因为有铁的纪律,才使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严明党纪党规,把党纪党规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就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从而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
其次,强化教育引领。把规矩树起来、把形象树起来,遏制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就要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党规的教育,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主观上克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是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使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从思想自觉转变到行动自觉。
第三,建立健全制度。要从源头上防范基层不正之风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及各项工作制度。一方面,要针对现有制度中的疏漏或缺陷,加以完善、规范、细化操作程序,促使制度更科学化和规范化,更有操作性;另一方面,各项工作制度建设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第四,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目标要求,党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抓经济社会工作和抓纪律建设“两手”都要硬。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关口前移,发挥好检查监督职能,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随时掌握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动态,行为举止,对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通过约谈、书面告诫等方式,及时提醒、批评、指正。
第五,坚持从严惩处。从严治吏的关键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从严监督干部的关键是从严惩处。从严惩处违纪党员干部不能只是吹吹风,更不是“只打雷不下雨”,而是实打实的“碰硬”,敢于动真格的“亮剑”,对违反纪律行为及农村基层不正之风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从严惩处违纪违规干部,又追查责任领导的责任,通过惩治的震慑作用,促进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摘自《求是》(陈国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