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8日至11月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城建集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2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城建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城建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集团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集团党委坚决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成立了区城建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牵头抓总。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各相关部门、子公司履行“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共反馈17个问题,除4个问题待纪委进一步核实外,其余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完成率84.62%;制定整改措施66条,已完成整改58条,整改措施完成率87.88%。完善制度5项,给予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4人。
一、关于“集团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职专题汇报会议,集团班子成员做“一岗双责”履职专题汇报。
(二)制定了拱墅区城建集团“谈心谈话”工作方案,将严格按照制度予以执行,确保谈心谈话工作全覆盖。
(三)完成《拱墅区城建集团各部门及子企业岗位职责》和《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岗位发展管理办法》制定,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四)建立招聘、新员工转正、动迁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步骤和操作规范。
(五)完善了《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工作业绩与薪酬、晋升、奖励等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修订了《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七)组织车辆管理员和驾驶员召开专题会,学习《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条款理解和掌握,要求建立完善检查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二、关于“董事会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规范议题上报审批流程,下发《关于规范议题申请上报流程的通知》,加强决策前置审批的风险把控。
(二)召开专题会学习《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三、关于“集团内部监督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违规挂证取酬专项自查摸排工作并统计员工持有证书情况,对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予以明确,对违规在外挂证取酬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召开国企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宣贯会议,要求全体员工加强法纪学习,规范自身的日常行为。
(三)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集团纪委内部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四)集团纪委制定了2025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了对集团的监督。
四、关于“未切实响应省市区委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省市区委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终止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二)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拱墅区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进一步严管理稳运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会议制度条款规范的理解和掌握,要求从严从紧抓好节俭办会要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刚性执行。
五、关于“多个大额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滞后时间较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项目移交,为后续结算审计工作做必要准备,及时上报项目结算资料。
(二)通过召开工程审计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专题培训会,强化制度宣贯与执行,形成长效机制。
(三)发函施工单位,催报结算审计。
(四)逐一列明完成时间,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六、关于“工程管理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召开专题会共10次。制定规范的项目资料归档规范标准,按照标准严格管理项目资料,针对项目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对所有项目逐步查漏补缺。
(二)发函施工单位,排查未上报联系单情况。
(三)龙兴开发公司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加强对联系单签批流程的宣贯,通过例会制度推进联系单签批工作。
七、关于“直接发包物业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区属国企非生产经营货物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对相关采购制度的培训工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城建资产公司召开关于新投运营公司巡察整改情况专题会议,重新核定项目成本,优化人员配置,制定整改方案,调减人员配置及物业服务费。同时举一反三,将重新核定其它物业项目成本,优化人员配置,严格管控项目成本开支,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八、关于“资产移交工作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制度,通过房产巡查、实物盘点、账实核对等方式,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
(二)向区政府上报相关情况,待区政府下达简复单意见后,做好相应的移交或保管工作。
九、关于“对自有物业、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区城建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及安全主体责任,并严格落实执行。
(二)对安全生产检查台账进行优化,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加强对第三方安全检查服务单位的监督考核。
(三)完成石桥蓝领公寓、竹步公寓、安华幼儿园等项目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十、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员工学习《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业务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先行签署合同,明确各方权责。
(二)严格按照集团风控的管理制度执行。一方面加强合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法合规,防范法律和财务风险。另一方面强化合同档案管理,规范合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建立电子台账。
(三)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召开3次合同专题会议,规范模版合同,同时要求建立合同电子台账,跟踪合同和履约情况,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合同执行风险。
十一、关于“与区产投集团项目移交事项未约定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向区产投集团发函明确房产初始登记情况及过户情况,对方复函说明了66处房产产证办理情况。
(二)向区政府汇报了目前66处房产产证办理有关情况、后续按照工作需要,报请区政府同意后进行权证转移。
(三)举一反三,梳理出资产移交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自查报告。
十二、关于“与区产投集团资金结算和划转不到位”“安置房调拨款未收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向区城控集团汇报《关于区城建集团与区产投集团往来款的情况说明》。
(二)经区控股集团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明确区属国企间资金往来结算有关事宜,区城建集团收回本金。
(三)开展与其它区属国企单位之间的资金业务往来账目专项自查工作,自查发现不存在需结算资金。
(四)经区政府办协调,明确区行政执法局先行支付部分账面资金。
十三、关于“党支部经常性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党支部委员开展关于党组织生活内容的专题学习。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委会、开展固定主题党日活动。
十四、关于“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支部委员开展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支部手册记录的重要性和规范性要求,提高支部成员对记录工作的思想认识。
十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了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抓。
(二)2024年党委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涵盖意识形态工作。
十六、关于“党委会、董事会记录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加强制度条款规范的理解和掌握。
(二)就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会议纪要撰写等方面工作对会议纪要管理员进行提醒强调并做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会议记录、会议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十七、关于“推进巡察整改不够彻底,个别问题久拖未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2次专题会议,商议与施工单位争议方案的解决路径,签订补充协议,调整结算审定金额。
(二)完成灯塔村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下一步,区城建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区城建集团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意识和担当,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以坚定的信心和昂扬的斗志,凝聚推动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抓好后半篇文章。聚焦长期整改的任务清单,始终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靶心不散、督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找制度机制建设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形成常态化的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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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