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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动歪了脑筋的小小“司务官”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7-24 16:26:00

  “动歪一次脑筋,带给我的是从‘天堂’到‘地狱’的悲惨旅途。现在想起,真是追悔莫及,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2014年12月3日,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原党政办职员魏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在忏悔,旁听席上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无不感慨万千,发出“啧、啧……”的叹息声。

  1980年出生的魏强,大学一毕业就被招聘到大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从事党政服务、管理工作,成为一名在编事业干部。在这个就业难、难就业的“季节”里,能够在“天堂”杭州谋到一个稳定的职业,太多的人对他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魏强珍惜来之不易的岗位,勤勤恳恳工作,兢兢业业奉献,赢得了领导的肯定。2012年8月,成了一名小小的“司务官”,开始掌管街道食堂。带着100多人的期盼,魏强通过加强管理,精打细算,用好一分一厘的资金,伙食得到了明显改善,领导和同事对魏强更是赞赏有加。

  然而,好的开头,却没有带来好的结果。

  魏强是一名新杭州人,来自河南农村,家境不是很好,妻子在企业上班收入也不高。老家体弱多病的父母要照顾,聪明伶俐的儿子要教育,住房按揭要还,代步小汽车要养,生活的压力可想而知。夫妻俩不高的工资收入,相对于不低的生活支出来说,实在是捉襟见肘。

  为增加家庭收入,缓解生活的压力,魏强可谓绞尽脑汁。看着每天经手的食堂款,魏强都会冷不丁地瞟上一眼,一股铤而走险的冲动油然而生。

  2012年9月7日,魏强将本周的食堂支出3074.3元登记为3174.3元,将多出来的100元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因为有了神不知鬼不觉的第一次,深埋在魏强内心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了。50元、100元、200元、300元……

  一次次“小动作”,一次次有“收获”。随着次数的增多,魏强内心也担心过,害怕过,但贪欲的“猛兽”像洪水一样涌来,怎么也挡不住,虚报买菜金额越来越大,甚至虚列食堂物资采购费用,将父母生病住院的开支发票等都列入了买菜支出。其中,2014年一季度一次性少列收入套取现金10000元。他已经完全把街道“食堂”当成了自家的“小金库”。

  2014年8月,街道在检查食堂账目时,魏强的“所作所为”晒在了“阳光”下。

  “我只要把这些钱给还上,就应该没事吧?”案发后魏强对街道领导袒露心迹。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经区纪委、区检察院查明,2012年8月至2014年4月,魏强采用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方式贪污食堂经费9.7万余元,201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我没能筑牢思想的防线,没能守住清贫的底线,没能挡住物欲的诱惑,才落得了今天的可悲下场。愧对领导同事,愧对父母,愧对妻儿…… ”在接受采访时,魏强泪流满面。

  “面对诱惑时,一定要保持定力,树立正确的‘三观’,不攀比,不自卑,量入为出,遵纪守法,对自己时刻高标准、严要求,绝不触碰纪律的‘红线’和法律的‘底线’,千万不能心存侥幸。要知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大关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建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