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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区四项举措推进阳光用药工作
来源:下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34

  下城区通过建制度、强教育、抓公开、重监督等多种方法,扎实推进阳光用药工作,有力促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区卫生局连续三年入围全区行风建设评比优胜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长庆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5年被评为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先进单位。

  一、建制度,确保工作实施有规程

  一是制订可操作性工作制度和方案。先后制定《下城区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意见》、《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制度、方案,做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清晰、操作程序清楚。二是强化执行力。将阳光用药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进一步提高按制度办事的意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阳光用药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不断拓宽群众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及时发现和整改执行中的问题,形成让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教育,确保医德提升有实效

  一是坚持“医德”教育。全面实施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学分制,每位医务人员每年必须取得职业道德继续教育Ⅱ类学分2分;连续3年举办卫生系统职业素养大比武活动,并将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和职业素养比武活动成绩与员工职称晋升和年底绩效挂钩。二是创新教育载体。通过汇编廉政教育资料、编写情景案例、设置廉政屏保、发送廉政短信开展廉政理论征文及开放互动党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三是签订廉政承诺。下发廉洁行医诫勉“十个严禁、八个不准”卡片,与每位医务人员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开展“拒绝商业贿赂、践行廉洁行医”活动,全系统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现金和购物卡7.27万元。

  三、抓公开,确保购药用药有“透明”

  全面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院严格按照区卫生局下发的确标药品,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实施网上药品采购,并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使药品采购更加规范透明;积极推行临床用药服务 “三知道”,即患者在医疗服务中知道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知道所用药品的准确价格、知道合理用药的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阳光用药”相关指标,并率先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阳光用药工程体系。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示信息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等13项内容,民营医疗机构公示信息包括抗菌药物在门诊处方的比例等8项内容。

  四、重监督,确保源头防治有创新

  开展抗生素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推行抗生素、中成药使用量排名统计和公示措施,对抗生素和中成药两大类药品使用量进行排名统计,在使用量排名前5位的药品中,将使用量前3位的医生在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点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对不合理、不规范的用药行为,进行诫勉谈话,若有违纪违法行为,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