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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作风效能建设亮“三剑”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43:14

  自杭州市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余杭区快速行动,开展了“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活动,部署了专项活动各项工作,重申了作风效能建设相关纪律,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问题。

  一是严查禁令“亮快剑”。组织3个专项检查小组,出动2批共计68人次,对全区各镇乡(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基层站所(窗口单位)等58个单位、22个场所贯彻执行区委廉洁从政“五条禁令”情况和作风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各类问题28件次,责令区贸易局等5个单位进行整改并书面说明情况,批评教育、口头效能告诫2人。各单位也纷纷对照“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禁止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中餐饮酒,酒后驾车等作风效能问题。

  二是严密部署“亮长剑”。召开全区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动员会,制定实施《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1〕76号),通过组织准备、明察暗访、评述承诺和建章立制等4个阶段,全面部署专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全程监督、即整即改原则,建立起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促检查、区纪委组织检查、社会各界参与检查的督察工作体系,确保将督查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

  三是严肃纪律“亮利剑”。组织学习《杭州市余杭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区委〔2008〕95号),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立足教育提醒,做到规则在先、防患未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要求追究责任,并采取告诫、通报、曝光、责令限期整改等手段来推动整改的落实。同时结合“公述民评”活动,做好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对工作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实施问责,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