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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教育引导 助推清廉国企建设
来源:滨江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2 16:38:12

“几种比较有特点的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包括: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6月18日下午,杭州市滨江区纪委区监委派出的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来到奥体指挥部和配套工程项目部,一方面,对工程项目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向该两部门的党员干部及聘用制人员进行常态化纪法教育,50余人参加教育培训。

强化企业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是打造清廉国企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滨江区纪委区监委积极落实建设清廉滨江各项要求,紧盯清廉国企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把政策理论解读和警示教育等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紧密结合,既做好监督督促,又做好教育引导,着力在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共建共创共享清廉单元,推动政治生态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党员覆盖。

通过在深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活动中,滨江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充分融合,突出“关键少数”这一重点,盯紧管牢企业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督促国企领导干部做好表率,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形成以上率下、廉洁履职的良好氛围。

区纪委区监委积极指导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利用贴面监督优势,全面排查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排查清单、防控清单、整改清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一把手”和同级领导班子的监督。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为例,今年以来,该组坚持把监督重点向“一把手”聚焦,监督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将清廉国企建设作为推进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强化政治监督。

不仅如此,该组通过廉情访谈、政企座谈、列席会议、送教上门等形式,充分了解国有企业管党治党工作成效,指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及“一把手”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将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针对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特点,区纪委区监委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廉政风险较高的部门的监督,特别是在推动行政审批更合理、工程项目更合规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以“清”护“亲”、用“亲”增“清”,双向互动,共建共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