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伊犁州纪委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巴图尔•杜瓦买提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他在担任驻伊宁市都来提巴格街道“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组组长期间,在公共场所散布与自治区民族政策不一致的言论,并存在对暴力恐怖事件态度暧昧等问题,违反了政治纪律。
此外,周永康、薄熙来、王立军、刘志军、李春城等等也都在不同程度上违反了政治纪律。
违反政治纪律?或许很多人会困惑,这貌似属于大是大非问题吧,和普通党员也沾得上边?其实它就在你身边,无时无刻不在考验着每位党员。
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有的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我行我素。
又如:有的对重大事项决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都说以史为鉴,吾日三省吾身……其实党员干部们,更要以《党章》为镜,每天照一照,拿在手里,放在心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知识延展】
党章是总规矩。纪律和规矩也是以党章为核心的。
党章是总要求,其他纪律和规矩都是对党章的展开和具体化。
《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党的纪律从内容上可分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和外事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