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事】
陈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一。他身前就一直坚持、遵循群众纪律。
1938年6月,陈毅率领新四军一支队挺进茅山。行军至午后时分,新四军的战士都还没有吃午饭,恰好在路边就有一个桃园,桃子正是成熟的时候,战士就随手摘了桃子吃。陈毅看到了,很不高兴。种桃的农民说:“没关系,我们家桃子多,反正我也卖不掉,白白烂掉还不如让我们战士吃。” 而陈毅态度十分坚决,他表示“我们新四军不能侵犯老百姓的财产”,坚持付了桃子的钱。
有一次,陈毅率支队机关进驻某村庄,一个炊事员在附近的村子里,奸污了一个妇女,引起群众的愤怒。这个炊事员是个红军老同志,对革命也有贡献。按当时的处境,如不严惩就会失去民心,就会给国民党顽固派留下把柄。陈毅得知真实情况后,果断地说:“召开公审大会,王子犯法一律同罪。枪毙!”公审大会上,陈毅代表新四军讲了发扬我军光荣传统的重大意义,重申了“三大纪律、八项主义”,当场把老红军炊事员枪毙了。会后,陈毅心情沉重,坐在屋里抽烟,默默不语。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十分重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对违反群众纪律、践踏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予容忍,坚决查处。
群众纪律是啥?
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章》“总纲”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章》第三条(七)规定,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下面都是违反群众纪律的表现!】
●有些党员、干部没有摆正个人与群众的位置,不能正确对待群众,不关心甚至侵犯群众利益;
●有的官僚主义严重,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
●有的对群众态度粗暴,工作中搞强迫命令甚至欺压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