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莲说纪|莫说你不懂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1-04 16:51:02
【案例】2014年年初,广东省纪委对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违纪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钟勇生在担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通过现任梅州市政协主席、时任五华县县委书记李金元等人,为自己的儿子钟某办理虚假人事调动手续、违规获取公务员身份。钟勇生、李金元均已违反人事纪律。
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党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严禁以派性划线,严禁利用职权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私人势力”及“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党的干部标准和组织原则,将自己的亲属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不得让他们超越职权干预党和国家的工作;不应把他们安排在自己身边的要害岗位上。”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就违犯了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具体要求:
(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
(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对犯错误干部的处置,必须经过党组织的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事,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
(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
(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等等。
这些法规文件,都为加强党的组织人事纪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严守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