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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莲说纪|党的纪律机关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6-04 09:38:49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1、《党章》中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演变

  ●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党的第一个纲领,第一次谈到监督问题,规定: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1922年,中共二大制定第一个党章,专门设置“纪律”一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五大第一次选举产生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

  ●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专列监察委员会一章,标志着我党纪律检查制度的初步创立,为后来党的纪检机构的发展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1928年7月10日,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取消了“监察委员会”一章,新增“审查委员会”一章,规定:为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起见,党的全国大会,省县市代表大会选举中央或省县市审查委员会。

  ●1945年6月,中共七大党章专设“党的监督机关”一章,明确了党的监察机关的产生方式、任务与职权、领导体制。

  ●1956年,中共八大党章从产生方式、领导体制和任务职权三方面对“党的检察机关”作出规定,与七大规定变化不大。

  ●1977年8月,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重新规定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2年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的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置及职权、任务都作出新的规定,使纪律检查委员会有了更完整的制度。

  ●1987年11月,党的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取消了“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的规定。中央纪委逐步撤消了在国家各部门设立的国家监察组,由国家监察部负责。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新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十四大还规定实行党的纪检机关和国家监察机构合署办公。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党章对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没有新变化。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强调,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党章也没对此作任何修改,党的纪检监察制度走向了成熟。

  2、纪律检查机关职能的演变

  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都对纪检机关及其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制度的发展充分证明:随着党所处地位和环境的变化,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不同,纪检机构的职能任务不断拓展。

  ●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规定,党员要“保守秘密”。

  ●二大、三大、四大通过的党章,都专门设立了“纪律”一章。

  ●1927年,党的五大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随后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规定,成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

  ●1928年六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的职责仅仅是监督各级党部之财政,会计及各机关之工作,而对犯纪律的问题,则由党员大会或各级党部审定之,职责范围大为缩小。

  ●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专门设立了“党的监察机关”一章,明确规定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其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

  ● 1956年9月,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在七大党章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任务,即“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 

  ●l982年9月.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确立了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明确规定了三项主要任务和三项经常性工作,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在重申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三项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补充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两项工作。十七大党章重申了这些规定。

  ●十八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纪委的监督责任也在不断聚焦和加强。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