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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手的“红包”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4-24 10:22:38

案情通报

  2015年3月,福建省周宁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下为其中一起:

  2009年2月至2014年7月,周宁县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原站长阮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辖区内工程业主和施工方代表“红包”、购物卡、礼品,价值共计2.5万元。经周宁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阮瑛撤销县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职务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所得,上缴国库。

事件回顾

  2009年初,周宁县工程建设项目犹如雨后春笋,楼盘开发一茬接着一茬。此时,阮瑛所担任的县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一职成了“肥差”,工程业主和施工方竞相巴结,阮瑛与工程业主和施工方联系日渐紧密,一些工程业主和施工方也成了他的“好哥们”。

  以前两点一线的生活模式,慢慢被各种饭局所侵袭。在觥筹交错之间,阮瑛获得了极大的心理满足,思想认识有了变化,也放松了警惕。

  看到周边经商的朋友一夜暴富后,阮瑛的心态愈不“淡定”,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感逐渐弱化,和那些“好哥们”走得就更近。

  逢年过节时,阮瑛的门前总是宾客云集,“好哥们”纷纷以联络感情的名义登门拜访。

  这些“好哥们”也懂“规矩”,人随礼到。开始,阮瑛不敢收,这些“好哥们”中有人就劝慰道:“难道看望兄弟略表下心意都不行?这又不犯法,况且又不会有人知道,还是兄弟根本就看不起我?”阮瑛见推脱不掉,就暂时收下,事后想想也对,朋友之间正常来往,自己何必大惊小怪,慢慢地收礼就没那么“矫情”了。

  2013年中秋节,某建筑公司工程业主吴某敲开了阮瑛家的门,一番寒暄之后,递上一个“红包”,说道:“感谢阮站长一直以来的关照,一点小意思。”阮瑛推了几次没推掉也就收入囊中,后拆开“红包”发现有2000元,下意识想会不会太多?又想到平时也帮了他不少忙,也是应得,就没当回事。

  卸下心理包袱,收礼顺畅了许多。仅2014年春节期间,阮瑛就收到各工程业主和施工方赠送的红包合计1000元、购物卡合计2300元。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因此,阮瑛对这些“好哥们”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抽测就没那么“较真”,一些地方还会“友情提醒”,帮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这些“好哥们”也知恩图报,阮瑛每次到工地例行检查都会递上200元“红包”作为辛苦费,阮瑛也默认了兄弟的“好意”。

  2013年2月至2014年7月,阮瑛对某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其间就陆续收到施工方代表王某赠送的“红包”10余次合计2000元。此外,2013年以来,阮瑛15次收受其他三个工程项目施工方代表赠送的“红包”3000元。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阮瑛也想到过收礼是否就此打住,但又想往常都收了,现在应该没什么事,且金额也不大,又没乱用权,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殊不知,一张网正向他收拢而来。

查处经过

  2014年6月下旬,周宁县纪委监察局在调查一起干部兼职取酬案件时,顺藤摸瓜,排查到某一工程建设项目存在收送“红包”、利益交换等问题线索,初步锁定县住建局阮瑛等干部牵涉其中,并就此成立调查组。

  接着,调查组展开外围调查,走访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查阅住建局工程项目登记信息,集中掌握了一批涉案人员的问题线索,从而进一步确认县住建局阮瑛等干部牵涉其中的可能性较大。

  7月8日,调查组初步接触阮瑛,询问相关情况,阮瑛对存在的问题矢口否认。调查组人员也认为审查收受礼品礼金这类案件,在没有确凿的证据面前,嫌疑人是绝不会承认的。

  于是,调查组调整策略,主攻送礼人吴某,和其谈心,做思想工作。调查组人员说:“工程建设领域以前可能一直有送‘红包’的惯例,你们也想花点小钱把事情办得顺利些,但有没有想过,你们也是这些惯例的受害者,假若没有这些惯例,大家都按规章办事,你们就不用花这些冤枉钱,也不用曲意逢迎,岂不更好?”

  经过思想疏导,吴某最终坦白交代了相关问题,并供述了送给阮瑛等干部礼品礼金的有关材料和线索。随后,调查组通过进一步的外围调查取证,掌握了阮瑛收受礼品礼金的详实证据。

  8月6日,调查组正式约谈阮瑛。阮瑛试图抱着侥幸心理,断然否认一切。之后,在调查组出示的有关证据面前,阮瑛不得不承认存在的问题。

  阮瑛说:“虽然我收受了一些礼品礼金,但并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们提供具体的便利或帮助,不算违规,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如果你不是现在的职位,试想还会有人无缘无故向你赠送礼品礼金吗?”调查组人员问道。

  沉默一阵,阮瑛最终交代了心里的“明白账”:“因为我是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安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跟我搞好关系,让我在工程抽查抽测或复查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所以给我送‘红包’。”

  阮瑛交代完问题后感叹道:“主要还是自己放松了要求,漠视了法规的严肃性,辜负了组织。”

  2015年2月9日,经周宁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阮瑛撤销县住建局建筑安全监察站站长职务处分,收缴其违规所得,并在全县点名通报。(周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