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违反了纪律,受到了处理,代价是惨痛的。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需要吃一堑长一智啊……”日前,面对前来进行回访教育的镇纪委工作人员,江西省于都县岭背镇禾溪埠村党支部书记李永正说起自己“吃喝挂账”的事懊悔不已。
2015年5月中旬,一则反映“岭背镇禾溪埠村支书李永正在一家土菜馆公款吃喝记账”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这则‘有图有真相’的帖子立刻引起了关注,县纪委主要领导责成县、镇纪委彻查。”于都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说。
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到土菜馆查阅记录,另一组到村委会查票据。两组人员分别发现了李永正等村干部2013年12月4次公款吃喝共消费959元的问题线索和该村2014年10月村级财务报账凭证中的959元餐费发票。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调查组决定对李永正开展谈话。
“有群众反映你在土菜馆公款吃喝,有这回事吗?”调查组人员单刀直入。
“没有,现在‘四风’问题抓得这么紧,我哪敢胡来!”李永正故作镇定地回答。
“这是你们点的菜单及烟酒明细,上面有你‘同意报销’的签名及其他村干部的签字证明。你如何解释?”调查组人员问道。
看到这些证据,李永正像霜打的茄子一样低下了头。
原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县纪委多次联合县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加大对各类隐形“四风”问题的督查力度,李永正等人只好将公款吃喝费用在餐馆秘密挂账,等到合适时机再集中处理。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料到还是被发现了……”李永正在个人检查中后悔地说。
2015年6月26日,岭背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永正党内警告处分,959元的餐费由其个人承担。镇纪委对参与公款吃喝的其他3名村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他们在村委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李伟 余季轩)
【执纪者说】
“秘密挂账”公款吃喝,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我行我素。纪律是铁律,不能变通执行,必须严格遵守。对这些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必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于都县纪委 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