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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党纪处分条例颁布后 还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吗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5-27 10:31:47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山头主义、搞小圈子……变了“味”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相互勾结甚至滋生出某一地区、某一领域的“塌方式腐败”。

当然,借同乡之名,行结党之实,搞团团伙伙的行为最终会被党纪处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圈子形形色色终被党纪处理

2014年,山西官场经历了一场超级强地震, 令计划、杜善学等多名曾主政山西的高官,以及一大批在外地从政的山西籍官员纷纷落马,有些媒体解读为“山西帮”的倒台。后经媒体曝光,这些落马的高官,很多都是一些神秘组织的座上宾,包括“西山会”、“运城帮”、“汾酒会”、“盘古会”等,其中最有名的应属“西山会”。

西山会是由山西籍在京高官及个别获得身份认可的同籍商人组成的一个神秘组织,该组织构筑了一个庞大的权力和金钱帝国。其成员名单包括令计划、令政策、刘铁男、申维辰、丁书苗等。

经调查,西山会在北京不止有一家会所,聚会联络的频率不低于三月一次。每次聚会,均有豪车接送,手机、秘书、情人等都必须隔离。西山会并没有固定章程,没有组织程序,也无固定地点,甚至不会有特殊的秩序编排,他们美其名曰“同乡会”。

而事实上,西山会除了山西籍官员,还有个别获得身份认可的同籍商人,只有他们才有埋单的资格。外界更有传言:谁握有通往西山饭局的饭票,谁就坐上了权力晋级的直达电梯。正因为如此,已经落马的刘铁男之妻,费尽心思,只为帮他搞到一张“西山会”的“门票”。而“铁老大”刘志军的合伙人丁书苗也是西山会里不多的“埋单者”之一。

令计划案发后,“西山会”就被媒体曝光,这个以他为核心编织的关系网络也在其落马之后土崩瓦解。

除了“西山会”,在北京四环中路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紧临水立方和鸟巢附近,有一座地标性城市综合体——盘古大观。然而,在这个高档奢华的酒店里,隐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政商网络“盘古会”,主人郭文贵就是利用这座隐秘而又奢华的富贵温柔乡在这里结交权贵、拉拢权贵、制造或搜集把柄要挟权贵为其所用。

报道称,郭文贵在通过性爱视频扳倒前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后,开发地产项目盘古大观。通常,郭文贵每周在此设宴,邀请包括国安局原副局长马建在内的高官、富商多人聚会。这一切都和此前令计划所操纵主持的“西山会”极为相似。

从薄熙来案、周永康案、山西官场案中可以发现,如今,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依然存在着结朋党、立山头、搞团团伙伙的行为。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商务局副局长曹文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差旅费公款报销同学聚餐费用;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未经组织批准,与企业老板筹划、组织成立同乡联谊会并担任会长,每年组织聚餐活动,由联谊会成员企业老板赞助经费。

从上个世纪30年代到建国后,毛泽东同志曾多次强调中共的组织原则,要搞“五湖四海”,不搞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借同乡之名,行结党之实的“帮派”、“团伙”在山头之内互相扶持,互相提拔,这是对于党内用人“任人唯贤,五湖四海”的组织原则的公然违背。

参加自发成立的“三会”是违纪

防治官场“圈子病”,需要党员干部筑好思想的篱笆,任人唯贤,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同时也要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铲除 “圈子病”滋生、蔓延的土壤。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条例》公布后,不少人困惑不解,党员连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都不能参加了吗?其实这是误读。

按照中央纪委法规室的解释,正确理解该条需要把握三点:

一是该条规定的主体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二是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三是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认清非法“三会”危害切勿触碰纪律红线

《条例》的出台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防止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结盟”,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

一些官员热衷于搞“三会”,明里拉家常、叙里短,实则奉行“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维,迷信“多个朋友多条路”的交际信条;他们天真地认为,入团伙意味着进圈子,进圈子意味着进班子,互通有无,暗通款曲。

其实,同学会上称兄道弟,老乡会上互相攀亲,战友会上大叙经历,一旦设线画圈,搞团团伙伙,就走向了歧途,就是危险的开始。政商勾结、坍塌式腐败等,往往都是不牢靠的“小圈子”。落马一个,扯出一串;放倒一个,端掉一窝。光想着一荣俱荣,殊不知一损俱损。

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越来越认识到非法“三会”的危害,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防范。比如,各级党校每年要对大量的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但如今,班里不再印发写有学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的小册子了,取而代之的是“约法三章”:培训期间不能以集体活动聚餐,不能用公款宴请。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不能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也可以有正常的人际交往,同学、老乡、战友吃个饭、叙叙旧、联络联络感情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遵守纪律、把握分寸,洁身自好,切不可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组织、参加未经注册、自发成立的“三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