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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莲说事|珍惜组织的约谈提醒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6-10-12 10:13:22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约谈提醒”更多地应用在执纪过程中。面对组织的约谈提醒,被约谈者往往有两种典型的表现:一种是幡然醒悟而悬崖勒马,另一种则是顽固不化而越陷越深。毫无疑问,前者是正确的选择,后者则是错上加错。

俗话说,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面对组织约谈,被约谈者应该抱着一种真诚、感恩的心态,或“正衣冠、洗洗澡”,或及时收手纠错,也算是为时不晚。甘肃省金川集团总部中层领导人员蒋某为儿子违规办婚宴,纪委约谈后就发出如此感慨:“组织提醒得太及时了!要不然,我一旦把请帖发出去,即使再收回来,也会很被动。我一定做好亲家和亲人的思想工作,将邀请人员控制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

然而,有些人却选择遮遮掩掩,甚至消极对抗,其结果只会加重自己的违纪成本,把本来的“小病”养成“大病”。贵州省纳雍县原副县长杨奎在身陷囹圄时,忏悔道“组织已经给过我机会,但自己不懂得珍惜、不知自爱,自己葬送了自己”。同样,该省德江县编办原主任张永跃在被调查之前,组织也刚对其进行过谈话提醒,但他也没能珍惜难得的机会。

如果不把“组织提醒”当回事,仍然抱着侥幸等心态,行动上对组织态度冷漠甚至话语狂妄等,那就相当于“自我放弃”。实际上,这些党员干部还未完全适应纪律越来越严的趋势,没有充分理解组织约谈提醒帮助其改正过错的良苦用心,没有做到对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他们往往还停留在过去的惯性思维上,认为只要抓好业务工作,出成果,显业绩,有功劳就可以了,组织约谈是小题大做,甚至认为业务方面的“功”可以抵掉自己的“过”。殊不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同样要被追责。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面对“组织提醒”,每个人要好好地珍惜宝贵的“梳一梳、理一理”的机会,切实深刻地自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党员干部只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常揽镜自照、涤垢除尘,才能在遵规守纪的道路上越走越顺。(余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