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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莲说纪|一个“小金库”两级受处分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18 09:51:33

黄某某,上城区文化馆馆长。

丁某某,上城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

上城区文化馆设立“小金库”已有十多年,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对外承接培训、辅导、演出等业务所获得的收入,以合作办班为名将办公场地有偿提供给合作单位使用获得的收入等等,都放进了这个“小金库”。在馆长黄某某的主持下,这些钱被用于区文化馆工作人员奖金福利、临时工工资、误餐补贴等项目的支出。

丁某某于2008年3月起担任上城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关于区文化馆账外资金的相关情况,黄某某先后三次向丁某某和时任分管副局长吕某、刘某请示汇报。几位局领导明知违规,却都没有及时制止和纠正,致使区文化馆账外资金长期存在直至案发。

案件发生后,当办案人员问及丁某某是否知晓区文化馆资金使用情况时,丁的反应大多是“我不清楚”,并表示“没有进行专门核查,当时他们都报上来没有‘小金库’,而且有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对自查情况他们都要负责任的”,试图逃避责任。办案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丁某某作为局一把手,不仅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检查、管理宽松软,甚至还为其逃避监管出主意、想办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没有落实到位,正风肃纪成为一纸空谈。而且,区文化局长期没有配齐区文化馆领导班子,导致馆长权力过度集中,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包括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提醒更无从谈起。

最终黄某某和丁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前后两任分管局长吕某、刘某被告诫问责处理。


点评:区文化馆账外账的设立和使用,并非馆长一人决定,而是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后作出的,因此馆长黄某某是直接责任者,区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丁某某是领导责任者。

该案反映出一些二级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没有将压力传导下去。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要当好“婆婆嘴”,利用距离近、管理快的优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可能存在的违纪行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深耕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田,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理念,“既挂帅又出征”,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视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对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