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群众眼中的致富“领路人”,暗地里却干着不遵制度、不守规矩、漠视纪律的“龌龊事”。最近,桐庐县分水镇百岁坊村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该村党委书记张生华、村委会主任童火根等5名村干部,因弄虚作假套取村集体资金,被分水镇纪委查处。
经查,2010年至2015年期间,张生华、童火根多次指使、默许村财务人员等通过虚增、涂改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137.919万元,用于违规支付无法正常报结的工程款和福利费、招待费、土特产费等。2017年2月,张生华、童火根以及村报账员王胜荣、村聘干部王炳松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纪委书记兼村监委主任叶岳华,因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嫌“太麻烦”,有章不循,违反工程管理规定
随着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百岁坊村乘势大力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村委大楼、村农贸市场、分水坞大桥等一大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陆续上马兴建。
“这里还得做个围墙,设计时没考虑进去。”“菜场边那段道路帮忙做一下,增加工程量按同样标准算给你。”“时间紧,这个工程就不招标了,抓紧时间做,不会亏待你的”……由于村级工程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百岁坊村部分完工的工程出现了明显超工程量的情况,少数甚至未经招投标。
“总认为招投标程序繁琐,时间又长,可有可无。”接受组织调查时,张生华、童火根等坦言,由于意识偏差,“麻烦”思想作祟,执行招投标等工程管理制度较为随意,导致了违规超工程量、少数工程不招标的情况发生。而按照当时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办法,村级工程实施前都需经过招投标程序;同时,工程实施过程中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范围的,该增加部分也需重新组织招投标后方可实施。
动“歪脑筋”,套取资金,违规支付工程款
“套取的资金,主要是用来支付不能正常报结的工程款。”分水镇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违规超工程量的工程和未经招标的工程,无法通过村级财务正常报结工程款,村干部们便自作聪明,动起了“歪脑筋”,想出了一个“化腐朽为神奇”的“好主意”——想办法把村账户内资金套出,用于支付该些工程款。
2010年,分水镇政府下拨百岁坊村宅基地整理补助资金54万元,而当年百岁坊村实际用于房屋拆除补助和青苗赔偿的费用才10万余元,剩余40余万元暂时留存于村财务账户。面对该笔已躺在村账户多时的资金,联想到一笔笔无法正常报结的工程款,村干部们“自然而然”打起了这笔款项的主意。
“多造一些房屋拆除协议和青苗赔偿清单,争取把余多的宅基地整理补助资金套出来。”在张生华、童火根的指示下,村报账员王胜荣先后多次虚构房屋拆除协议和青苗赔偿清单,将该40余万元悉数套出。2010年至2015年期间,百岁坊村又如法炮制,通过虚增、涂改等方式共套取村集体资金137.919万元,其中84万余元用于违规支付无法正常报结工程款。
打“小算盘”,暗度陈仓,违规发放福利等
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执纪人员发现,套取的130余万元资金,除了用于违规支付工程款外,还用来支付福利费、招待费、土特产费等一些不能开支的项目。
“当时村两委班子有人提出,说大家辛苦了一整年,过年要发点福利。我想既然有人提出来,就满足下大家,钱从套取的资金里出,财务上也不会留下痕迹。”面对调查人员“为什么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还连续两年给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聘干部共计17人发放福利”的讯问,张生华红着脸回答道。
“八项规定出台之后,镇里对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抓得越来越紧,总不可能明着违反,只能另想办法了。”童火根交代,村里每年用于吃喝就达四五万之多,而这些费用都是用套出的资金支付的。
经查明,2010年至2015年,百岁坊村通过套取资金用于支付福利费、招待费、土特产费的费用达40余万元,其中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用于该些支出的费用达11万余元。
执纪者说
风落不系之舟。百岁坊村的干部们以时间紧、程序繁为由,视招投标等工程管理制度于无物,便是主动放弃了拒腐防变的制度防线,将自己置于了最危险的境地。以致一步错步步错,为了支付工程款,自作聪明,动起套取资金的“歪脑筋”,更将套取的资金频频用于吃喝、用于违规发放福利,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最终受到了严厉处分,落得满盘皆输。
扎紧制度的笼子是为了管住权力,更是为了保护干部。百岁坊村的干部反而嫌按制度办事太麻烦,误解了制度的本义,才会行差踏错,屡屡触碰红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钢纪铁规面前切勿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而应以“战战兢兢,罔敢或易,守口如瓶,防意如城”的态度自觉遵规守纪,带头抵制歪风邪气,涵养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