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纪委,有一份特殊的调查案卷,案卷的主角曾是一名人民警察,参与过不少大案要案的调查,也有过在歹徒面前英勇无畏的光荣事迹。如今,他却知法犯法,倒在糖衣炮弹面前。案卷的主角,正是杭州市江干区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诸葛敏。
2017年9月,杭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杭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江干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诸葛敏涉嫌违纪违法。驻局纪检监察组经过初核后,决定对诸葛采取禁闭措施,并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走入政商关系雷区迷失本心以权谋利
“工作很努力,但胆子太大。”在执纪审查过程中,纪委办案人员对诸葛敏的印象,除了业务精干、反侦查能力强,剩下的就是贪婪。尤其是在晋升为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后,更是有一种“无畏者无惧”的心态。
经江干区纪委监委调查表明,诸葛敏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此前,诸葛敏曾是系统内的先进典型,工作勤恳,敢拼敢干、能吃苦获得过很多荣誉。
然而,曾经的工作成绩不能成为贪腐的理由。2013年,诸葛敏在城东派出所担任所长期间,认识了老板黄某。黄某在城东派出所辖区内开了一家棋牌室,因为从事的行业是公安机关特殊管理行业,于是,他开始公关诸葛敏。经常一起出入餐饮店、娱乐场所,甚至外出旅游。当然,这些开销基本都是黄某埋单。
“他觉得可以进一步控制和支配黄某,两人谈不上真正的朋友。”据办案人员介绍,凭借手中的权力,诸葛敏对黄某平日里耀武扬威,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关系。
2013年下半年,诸葛敏出资50万元,要求放在黄某处放贷收息,月息高达5%。后来因为黄某资金紧张,利息支付一度中断。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间,诸葛敏实际共收受黄某支付的利息56万元。
此事之后,诸葛敏认为,既然外快赚得如此轻松,又何必再费心工作呢?于是,他开始醉心于“钻研”这种生财之道。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到:慢慢地抵不住外面的各种诱惑,看到一些有钱的私人老板,开好车、穿高级衣服、天天进入高档的场所,而对比自己,平时天天在单位加班,做得那么辛苦,却得到的报酬这么低,这使自己的金钱观、权力观发生了重大扭曲。自己也应该过这种生活,要追求物质享受、要比别人过得好。
2017年4月,诸葛敏和卢某(另案处理)、黄某合作投资蓝创园公寓、食堂项目,约定诸葛敏和卢某各投资80万元,三人均分了黄某名下的50%股份。截至案发,该项目尚未有营利和分红。
安插亲信管理财务私设公款“小金库”
在诸葛敏案件中,辅警孙某是一个关键角色。2014年,诸葛敏担任城东派出所所长期间,孙某是诸葛敏的专职驾驶员,是诸葛敏比较信任的下属。两人除了工作上的关系,私交也不错。所以当诸葛敏调任彭埠派出所所长时,也把孙某一起带到了新单位。
2016年6月,诸葛敏担任彭埠派出所所长,却让只有小学文化、没有任何财务管理经验的孙某负责派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管理“小金库”。当然,“小金库”的资金使用都是由诸葛敏说了算。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让诸葛敏不能自持。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诸葛敏变得“高调”起来。不仅买豪车、穿名牌、拎名包,他还经常毫不避讳地出入高级酒店和高档娱乐场所。
显然,诸葛敏的正常收入无法维持他高消费的生活方式,只能不停地动用“小金库”中的资金。
2016年7月开始,诸葛敏指使孙某虚构协警工资、保安费以及各种名目的补贴,从彭埠街道及下属社区骗取公款。打款时,有些通过保安公司走账,有些则直接打到了诸葛敏实际控制的银行卡上。
然后,诸葛敏通过授意孙某,将“小金库”里的钱以微信转账、银行转账、购买商场消费卡、充值加油卡等方式据为己有,合计为66.2万元。
2017年6月,就在诸葛敏调任江干区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的前三天,诸葛敏还不忘用“小金库”里的钱,购买了冰箱、电视、桌椅、衣柜等电器和家具,供自己在调任以后使用。
经法院审理查明,诸葛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66.2万元。2018年5月25日,诸葛敏因犯贪污罪,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执法者,本来更应该模范遵守纪律和法律。可是,诸葛敏在利益诱惑和奢靡享乐面前,理想信念迷失,宗旨意识淡薄,纪法底线失守,最终知法犯法,倒在糖衣炮弹之下。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在有责、心中有戒,算好政治账、法纪账、自由账、家庭账,切莫待到违纪破法,身陷囹圄之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