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紧张,没有害怕,相反有一丝解脱,一丝坦然,这样也好,该来的总会来,犯下的错误终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去弥补。”这是楼挺群在留置所里一字一字写下的悔悟。
80后、国内重点大学毕业、工作稳定、家庭美满、儿女双全......这些羡煞旁人的标签,是本案主人公楼挺群、金丹身上共同的特征,很难想象,这两个家庭的幸福,就在2018年1月西湖区监委工作人员将他们带走的那一刻,彻底崩碎了。
工作辛勤 委以重任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的夏天,楼挺群、金丹大学毕业后,先后进入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烟花爆竹分会工作,成为了同事,故事正是从这里开始的。
一直以来,浙江省安全生产协会都要接受省安监局的业务指导。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的监管,按照规定,在市场上合法流通的烟花爆竹必须同时张贴登记标签和产品标签,通过标签,人们可以了解到烟花爆竹是来自哪个厂家、何时出厂、是否为正规产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对产品进行追溯。
2014年,基于职能调整,烟花爆竹分会从省安全生产协会中分离了出去,单独成立为浙江省烟花爆竹协会,而烟花爆竹协会的主要职能就是根据省安监局的授权,印制浙江省烟花爆竹产品标签,并销售给省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由于楼挺群、金丹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领导予以信赖和赏识,于是,在烟花爆竹协会新成立之际,楼挺群被任命为副秘书长,金丹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
收入微增 内心失衡
虽然工作职位得到了晋升,但楼挺群、金丹发现,实际回报和内心期望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两人的工资收入仅仅比原先多了一点点,远远达不到预期。
有一次,两人聊天时聊到了工资的话题,都觉得单位薪水太少,常常手头拮据,而烟花爆竹又是暴利行业,工作中接触到的烟花爆竹企业老板时时出手阔绰,心里难免不平衡,看到单位平时进账这么多,有什么办法能够赚点钱补贴家用呢?
于是,金丹就对楼挺群建议说:“每年协会都要支付一大笔标签印刷费给印刷企业,而标签印刷工作平时又是你我二人共同负责的,能否让印刷企业在印刷费发票上虚增一些费用,然后通过倒打的方式套取公款呢”。楼挺群听了,觉得金丹想的这个办法挺好的,两人便合计着试探性地对印刷企业老板徐某提出了这个想法。徐某考虑到自己的标签印刷业务是协会给的,如果不答应,可能会对业务有影响,虽然有点为难但也应了下来。就这样,2010年12月,金丹、楼挺群通过虚增发票的方式第一次套取了10万公款并予以平分。
“那钱不费吹灰之力就拿到了,真得很开心,但心里也充满了担忧、恐惧和害怕,想着要是被领导发现了可怎么办,内心很矛盾”,楼挺群在忏悔书中如实述写了第一次拿钱时的心理活动。
据供认,两人第一次套到钱后,没敢直接把钱取出来,而是放在账户里停留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领导也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情,于是两人的胆子就逐渐大了起来。2010年至2014年期间,金丹、楼挺群先后以虚增发票的方式共计套取公款80万元予以平分。
贪心作祟 胆大妄为
此后,金丹、楼挺群二人的内心逐渐开始膨胀,变得越来越贪婪,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开始打起了标签销售款的主意,刚好,2011年的一次际缘巧合,给他们送来了“机会”。
一家烟花爆竹企业向协会订制标签,觉得打公账十分不方便,就向金丹提出可否将款项转到个人账户。经请示领导同意后,金丹就让对方把购买款打到了自己的个人账户上,由于工作繁忙,金丹并未及时将这笔款项取出并存回公账,一段时间后,金丹发现单位领导和同事都没人提起这个事情,企业也没向她提出开发票的要求。
于是,发现了这个漏洞的金丹又和楼挺群商量着,可否找一些不需要开发票的烟花爆竹企业,让他们直接把标签购买款打到个人账户里予以侵吞......楼挺群再一次同意了金丹的提议。
就这样,2011年至2016年期间,金丹、楼挺群通过截留公款不入账的方式共同侵吞标签销售款35万余元,金丹单独通过截留公款不入账的方式侵吞标签销售款102万余元。
一朝入狱 骨肉分离
怀揣着这样一条“弄钱”捷径,楼挺群、金丹二人就像守着一座“金宝洞藏”,一下子便有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财。
从此,他们二人各自家庭的小日子越过越好了,二胎政策放开后,均第一时间生下二宝,都变成了“儿女双全”的人生赢家,一切仿佛岁月静好。
但是,这世上哪有什么不劳而获的伪道理呢?二人并不知道,如此唾手可得的“馈赠”,其实暗中早已向他们索要了巨大的代价和苦痛。因为,就从被留置的那一刻起,楼挺群再也不能抱起刚出生的哭闹的小女儿,帮妻子分担育儿的辛劳了;金丹也是同样,小儿子还在哺乳期,她再也无法亲自喂养嗷嗷待哺的稚婴了。
他们两人家境相似,都出生于农村家庭,小时候家境贫寒,通过自己的努力读完重点大学。参加工作后,两人急切地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纪法意识严重不足,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最多能想到的就是“万一被领导发现了可怎么办”,正是基于此,在直面利益诱惑时,他们的内心轻易地便动摇了。
“在这过程中,我很多次都对自己说‘停手’,但好像都是要这次完了下次才肯停,最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直到追悔莫及”,楼挺群痛彻心扉地在忏悔书的最后写到了自己懊糟的心情,但一切已经无法重来了。
2018年8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楼挺群侵吞国有财物共计115万余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金丹侵吞国有财物共计217万余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判决后,两人都决定不上诉,含泪吞下了自己亲手种出的人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