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拱墅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文尉利用其分管犬类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自己为自己审批办理养犬许可证,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9年7月,文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画说违纪
2016年,文尉见到监管对象魏某某家养的一条拉布拉多幼犬特别可爱,想放到自己家中饲养。
拉布拉多属于大型犬,按照规定,城市户口不能办大型犬养犬证,文尉让魏某某用其农村户口替自己办出合规养犬证。
文尉亲自拿以魏某某为名义的申请资料到区城管局市容科审批,并利用分管的职务便利,在审批栏里给予签批,违规为自己审批办理养犬许可证。
除了在重点限养区饲养拉布拉多犬两年外,经查,文尉还违规接受他人的礼品、消费卡及宴请、旅游安排等。
文尉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构成职务违法,最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的处分。
画外音
违纪党员反省
我一直在反思自己的错误,受党教育多年,在党的纪律上还是没有时时刻刻守住底线、坚持原则,感到非常的惭愧。在和一些老板朋友交往当中,没有注意相关问题,这次教训对我来说真的是非常深刻,以后一定会保持一种“亲”“清”的关系。今后我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给我的机会。
执纪者说
“为使宠物获身份,违规审批办犬证。组织查处不留情,明知故犯误前程。”文尉曾是一名优秀的城管工作者,为拱墅城管事业做出了贡献,但作为一名“老城管”,明知城市不能养大型犬仍利用对政策熟悉在办养犬证上动起了歪脑筋。这张养犬证,看似是以权谋私,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但背后折射出的“四风”问题恰恰反映了他的纪律意识淡薄:屡次触碰纪律红线,在党的十九大后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时期不收敛、不知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以及接受宴请、住宿安排,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对此类违纪行为必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
(画:李韵青 文:戴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