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9年7月31日,杭州市富阳区上官乡大盛村党委书记倪龙因违规分配失地保险名额,违反了党的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2015年4月以来,上官乡大盛村因被征地后从该区国土资源局共获得被征地人员失地保险名额93个,通过村支两委会议讨论后,分配给大盛村村民共82个,截止2018年底尚有11个名额未分配。
2018年,经区委巡察向村社延伸巡察发现,已分配的82个名额中,没有村支两委签字同意的57人,没有村民代表签字表决的2人,没有公示资料的24人。
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23个参保人员在当年并没有被征用土地。这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要么是以不配合村里工作为要挟讨要名额的,要么是多年前被征用过土地的。然而,在仅凭村支两委会议讨论后,23人都分得了名额。
2019年7月,大盛村党委书记倪龙因在处理分配失地保险名额工作中,存在未严格执行“五议两分开”议事规则、违规操作的错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虽然当村主要负责人多年,但自己的思想认识还停留在以前,执行制度规定比较随意,民主意识不强,村里一些重大事项没有走“五议两公开”程序,还想用失地保险名额来做交易,要求村民配合村里工作……现在很后悔,党内警告处分是给我最大的教训和警醒。
【执纪者说】
本案中村干部缺乏规矩意识,对决定村重大事项违规操作、随性而为,这是典型的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至于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更导致关乎村民切实利益的惠民政策成了推进工作的“砝码”。对于这类基层乱象,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监督、问责、整改让小微权力运行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