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9年7月31日,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湘主村党总支书记刘六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集体资金帐外保管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2014年2月,新登镇湘主村党总支书记刘六明,以新年开工红包的形式向村支两委班子成员、报账员及村务工作者11人及临聘人员3人发放补贴合计10300元。面对村民的质疑,刘六明表示发红包是“自掏腰包”。
2019年2月起,新登镇纪委收到多件举报,均反映湘主村存在“账外账”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核实问题线索,继而对刘六明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2013年至2014年期间该村借贷资金128万元未入村财务,长期由刘六明保管使用,直到2015年上半年才移交回村财务管理。巧的是,刘六明正是2014年初发放的新年开工红包。
水落而石出,原来刘六明所谓的“自掏腰包”,正是取支于这笔借贷资金。2019年6月19日,刘六明等人退缴10300元至村集体帐户。刘六明身为直接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反省】
我知道乱发补贴是不对的,但想着这笔钱没入公账,只有两委班子知道,大家都拿了红包,就没人去说什么了。自己作为湘主村党总支书记,也落得大方,树了威信,日后工作好动员、好开展,没想到不仅违反了财经纪律,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件事情对我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我服从组织对我的处理。
【执纪者说】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排在近年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的首位。侥幸心理是这一问题屡发的重要原因,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思想下把津补贴当作激励工作积极性或赢得支持率的手段。这就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体现,没有深刻理解中央狠抓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坚定决心和重大意义。新年将至,党员干部当以案为鉴,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舍弃侥幸心理,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春节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