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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城:房管站长骗得公房,进了牢房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09:29:43

“作为一名近30年的老党员,在房管战线基层工作近40年的一名老兵,我完全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找各种理由向组织要房子,收施工企业的好处费,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地步,一切都以自己的私利出发,一切都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背离党的廉政纪律。”

2019年12月,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城北房管站党支部书记、站长陆善鑫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退缴的186.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位于杭州市体育场路的房屋予以追缴;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说起自己所犯的错误,他十分愧疚自责。

此前,杭州市下城区纪委监委获得线索,陆善鑫在任职期间有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经过缜密调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陆善鑫违纪违法的根本在于贪婪,在谋私利上他可谓是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儿子、姐夫、弟弟、父母、岳父,他利用能利用的亲属名义、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骗取公房。这样全心只为私利钻营的人在我办过的案件中并不多见。”下城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钻营,“花式”骗取公房

纵观陆善鑫的违纪违法问题,基本是从2000年前后开始的。

陆善鑫说:“我的思想、行为发生变化是在2000年左右。那时房管站要全面转制,推向市场,我感到害怕。从那时起我找各种理由向组织要房子。”

陆善鑫1978年3月参加房管工作至2016年2月退休。前20多年他还算工作拼搏,直至2000年左右,因为面临改制,房管站人心浮动,大家对发展前景都很迷茫,觉得工作面临极大的考验。看着身边很多同事在改制中纷纷下海,陆善鑫没有勇气下海,却也担心以后的生活是否有保障。于是为了让自己“心安”,让生活有更多的“财产保障”,他开始为自己寻找后路,最终,把目光盯在了直管公房上。

1999年,陆善鑫在杭州天水房产经济实业公司担任一把手,在凤起路改建工程指挥部委托其公司对凤起路沿线住户进行拆迁安置的过程中,虚构吴某和岳父赵某某为两套空置直管公房的承租人,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15万余元。

“赵某某虽是陆善鑫亲属,但对这件事情完全不知情。吴某更是一个陌生人,与陆善鑫互相不认识。陆善鑫之所以敢用陌生人的名义,是因为这次他拿的不是房子而是安置补偿款,一次性交易,钱又放进自己的口袋,他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办案人员分析说。

这一次成功的虚构骗取,让尝到甜头的陆善鑫动起了脑筋开始钻营。他先后又分三次使用自己三位亲属在拆迁安置中少算面积的理由,骗取了三处直管公房。2003年,陆善鑫在担任中北房管站站长期间,编造了因房管部门工作失误,导致其姐夫熊某拆迁安置少算面积的理由,以中北房管站的名义向下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骗取了百井坊巷直管公房租赁权。后经过一系列违规操作,将该直管公房租赁权变更登记到其妻子赵某名下。2013年11月-2018年6月,通过高价转租侵吞直管公房租金47万余元。

“熊某夫妇拆迁安置当时有没有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没有。”

“既然熊某夫妇没有提出过,为什么后来你要向组织提出来说熊某夫妇拆迁安置少了面积呢?”

“是我自己想弄点房子。”

“你为什么隐瞒了熊某夫妇?”

“就是我自己想多吃多占,用他们的名义弄点房子。”

2002年,陆善鑫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其岳父赵某某为直管公房拆迁户的事实,以拆迁安置的名义骗取体育场路直管公房租赁权,并通过房改获得该屋所有权。2005年,陆善鑫再次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房产资料,将位于拆迁地块的骆驼桥东河下一处楼梯间变更为直管公房,并以解决其弟弟拆迁安置少算面积问题为由,最终通过拆迁安置骗取学院路一处直管公房租赁权,登记在其外甥王某名下,后王某经过房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每次陆善鑫都是自己先看好合适的空置公房,找到机会就使用虚构的理由提出申请,再通过置换、拆迁等形式把房子从小变大、地段从差变好。”下城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

在近20年房管站站长岗位上,陆善鑫丝毫没有“浪费”手中的权力,他以权骗房、靠房吃房,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贪念,也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串通,骗取拆迁补偿款

在自己钻营骗取公房的同时,在房管系统深耕多年的陆善鑫,还伙同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调研员柯尧坤(另案处理)、杭州下城城建基础发展公司原总经理张建定(另案处理)、庆坤公司骗取拆迁补偿款,“雁过拔毛”,满足私欲。

“2012年,住建局属资产新西路地块要拆迁,当时住建局指派柯尧坤负责总协调,张建定负责对接多层农居中心,我们城北房管站负责财务走账和按时腾退拆迁区块的商户。”陆善鑫回忆当时新西路拆迁的事情说,“我们三个人平时与庆坤公司(租赁新西路房产方)的关系都不错,如果我们在拆迁的事情上帮帮忙,他们肯定会分点钱给我们,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

就凭着这份“会分到钱”的心照不宣,庆坤公司享受了拆迁“造假”一条龙服务。陆善鑫和柯尧坤先是默许庆坤公司在拆迁前抢建了约500平方的违章建筑。为了给违章建筑“上保险”,陆善鑫违规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与该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的租赁协议,柯尧坤则以“情况属实”为其背书。而房产评估,在张建定的插手下更成了走过场,未走程序就认定了违章建筑的合法性,再通过做大房屋面积、虚列工程项目、做高工程单价等一系列的操作,陆善鑫等人帮助庆坤公司骗取拆迁赔偿款342万余元。事后,陆善鑫分得8万元。

8万的私利,致使的是300多万拆迁赔偿款的流失。陆善鑫手握国家权力,不思为国为民服务,而是将私利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丧失了党员干部为官处事的底线,更触碰了党纪国法这一带电的“高压线”。

贪婪,收受贿赂私设小金库

“你儿子结婚的时候,谢某父子有没有包礼金?”办案人员问陆善鑫。

“有的,因为我平时关照庆坤公司的业务,他们包礼金,其实就是借着我儿子结婚的名义,送好处给我。”说起收受贿赂,陆善鑫心里很明白别人为什么送钱给他。

“后来,我退休了,手里没有权力了,不能再帮助他们、关照他们了,他们就没有再送红包给我了,他们送钱给我就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

2009-2014年,陆善鑫在担任下城区城北房管站支部书记、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庆坤公司承接站内装修工程项目等工程业务提供关照,先后收受该公司相关人员送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

陆善鑫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用支付工程款套现和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有账外资金33600余元,用于房管站职工通讯费、奖励费和假日活动费等支出。

陆善鑫交代,“2008—2010年4月左右,我们站里是有小金库的,这些钱都是从庆坤公司套取出来的,主要都用在了站里职工搞活动,还买过年猪和两次茶叶,分给站里骨干。另外,我自己和一些站里的骨干还报过通讯费和汽油费。”

陆善鑫作为“一把手”,不仅没有按要求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还带头明知故犯,致党纪国法于不顾。纪律规矩意识缺失,最终害的是自己,影响的整个单位政治生态和风气。

妄为,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曾经,在领导和同事眼中,陆善鑫是公认的业务骨干,能力突出。他甚至飘飘然地认为,自己是业务能手,精通政策,骗取公房的一系列操作谁也查不出问题。

“组织上调查你的时候,你有没有如实说明情况?”办案人员严肃的问。

“组织上调查我房子问题的时候,我向组织提供的情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虚假的,学院路和十亩田的房子,我没有说出来。”

2016年初,陆善鑫因个人房产问题被举报,组织向其核实有关房产情况时,他向组织提供了虚假的书面情况说明。

在组织调查前夕,陆善鑫还在与他人商量串供事宜。“在被组织调查后,我跟柯尧坤见面比较多,他是我当时的领导,知道的情况比较多,我希望他能帮我跟组织说说。另外,我还找了熊某和赵某在朝晖公园见面,让他们在组织调查的时候说知道百井坊巷房产的事情。”

“组织给过陆善鑫很多次机会,让他交代自己的问题。起初,陆善鑫不仅不交代还拿出了一叠资料,想证明自己的骗取的公房是符合政策的。”负责办案的人员说。

陆善鑫在忏悔录中也写到:“我很后悔没有主动向政府、组织自首,后悔没有在留置初期主动把所有问题一起向组织讲清楚,生怕讲的越多罪越大。现在问题讲清楚了,这块大石头落地,吃也吃的下,睡也睡得香了”。

每每说到家人,陆善鑫总要忍不住落泪,他的丈人96岁,母亲87岁,还有一对可爱的刚出生的双胞胎孙子,现在本该是他尽享天伦的美好时刻,但是因为贪婪,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聚宝盆”,最终迷失了方向,他不仅毁了自己的生活还给单位蒙尘。此时,陆善鑫后悔已经于事无补。但对广大党员干部却是一种警醒。作为党员干部切记要拥有正确的权力观,切莫将公权与私利混为一谈,在用权时必须坚持公私分明、不可越界。如果心存侥幸、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面对的必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