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5年3月至2017年1月,建德市更楼街道石岭村党总支委员王华华以合资入股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违反廉洁纪律。2020年10月,王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2015年1月,建德市更楼街道石岭村为充分利用废弃建设用地资源,增加村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对外发布石岭村宅基地整理项目的招标公告。作为村干部的王华华在本工程中负责监督工程项目。
2015年1月,建德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具体由洪某某负责施工。
“我也来投资这个工程吧!”王华华找到洪某某商量投资事宜。洪某某想着有人投资是好事,又是村干部,便一口答应。2015年3月,王华华投资8.5万元参与到该项目中,与洪某某共同经营。
2017年1月,石岭村宅基地整理项目完成结算审核,但因为项目未能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程量,石岭村核减了部分合同。洪某某和王华华对项目收益存在分歧,王华华最终未从中谋得相应的利益,只拿回部分本金。但王华华以合资入股的方式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行为已构成违纪。
2020年10月,王华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外音】
违纪党员反省
真的是做错了!我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认识到错误,感到非常后悔。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廉洁意识,守牢纪法底线。
执纪者说
村级工程的“落地”,是为了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村集体得到发展。作为村干部,本应恪尽职守,而不是想着如何从中谋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必须引以为戒,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