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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十年的工资 不该如此取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22 18:22:35

“村集体企业账户上有多笔资金被划拨到某私人账户,这是怎么回事?”2019年6月,杭州市余杭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瓶窑镇塘埠村开展巡察,工作人员在翻看村集体企业五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历年银行对账单时发现了几处异常。随即,相关线索移交到瓶窑镇纪委,很快,一张调查密网悄然张开。

经过一番了解,工作人员手中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该公司会计兼出纳王华。

证据显示,在2017年1月、2019年3月、2020年3月,王华未经审批,私自从公司账户分三次违规支取集体资金共计4.8万元。

“王华是一名近四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工作勤恳、老实本分,口碑一向很好,而且家境殷实,不大可能会为了几万块钱而动贪念,会不会是弄错了?”在掌握线索、分析案情的过程中,有人提出了疑问。

“老实本分并不是可以免查的过硬理由,家境宽裕也不是遏制贪欲的天然防线,既然条条证据都指向他,就要查个清楚!”随后,工作人员在谈话室里见到了王华本人。

“村里人都说你家境不错,近几年也没有大的花销,为什么要违规支取资金?”工作人员开门见山。

“违规支取?我支取的可是十年来担任会计兼出纳的工资,是我自己的钱!”王华露出惊讶的神色,十分不解。

原来,2009年,王华在塘埠村等五个村联合成立的五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兼出纳。根据会议纪要,明确王华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50元。

“拖欠了这么多年的工资,你怎么没有向公司负责人提起这个事情?”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我当了十几年的村委委员,后来又成了村聘人员,村里里里外外都熟悉,大家相处了几十年,也讲究个感情和面子不是?”此时的王华,侃侃而谈,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原来,顾及面子,再加上家境宽裕,王华就没把每月250元的工资放在心上。2017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已经在村集体企业担任职务八年的王华统计了下自己的工资。

“一算之下,竟然有好几万,这可不是一笔小钱,于是我就分几次取了出来。唉,年纪大了,时间久了,竟然把每月工资标准记错了,多拿了村集体的钱,真是不应该。”王华向谈话人员交代了自己支取资金的事情,还特地多解释了一句:“不过,后来我发现算错了,就主动把多支取的1.8万元还了回去,留下的都是自己的工资,这总没什么问题了吧?”

原来,该公司主要负责收取厂房租金,账目进出不多,日常事务都是王华的打理,为了方便,法人公章和财务公章由他一人保管,所以才出现了“一手盖章一手取”的情况。

“老王,你糊涂啊,就算是自己的工资,但是没有向公司负责人汇报,而且擅自盖章进行支取资金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法人公章和财务公章不能由一人保管,这是大忌!你是老财会了,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唉,我也是贪图一时方便,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坐在椅子上的王华满面懊恼。

2020年9月,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规定侵占集体资产,王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予以追缴。因违反相关财经制度,五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谢某被免去法人代表职务,并受到批评教育。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法纪法规既是不可逾越的硬杠杠,更是保护干部不踩红线、不逾底线、不碰边线的“安全带”,万不可为了一时之便而破坏规矩、逾越制度。“守纪遵法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工作生活常态,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余杭区纪委书记邵伟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