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9年1月至4月,桐庐县百江镇小京村村委委员王素文,擅自将已故孤寡老人董某某生前积蓄从银行取出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11月,王素文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说违纪】
小京村孤寡老人董某某常年多病,由村组共同照料生活。王素文在2017年4月担任小京村村委委员负责村民政工作后,经常陪同董某某就医治疗。为了方便就医,董某某将其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交由王素文保管。
2018年12月,董某某因病去世。在料理完后事后,王素文并未及时将董某某银行卡等上交村两委,而是分别于2019年1月至4月多次将董某某生前积蓄转出用于个人开支,共计人民币4268.17元。
“王素文利用职务之便,从已故孤寡老人的存折中取出现金,用于个人开支。”2020年8月,有群众向百江镇纪委信访举报。随后,百江镇纪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
王素文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如实讲清问题,并于违纪线索初核之前将相关违纪款项退缴至村账户。2020年11月,王素文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画外音】
违纪党员反省
平时对自己要求不严,自认为不会有人发现的,拿了不该拿的钱,为了蝇头小利犯了错误,愧对群众信任。今后我将以此为戒,增强党性,遵守纪律,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
执纪者说
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汲取王素文案的教训,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廉洁用权,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时刻反躬自省,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明白人,用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