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住保房管中心)负责公房管理的人到我店里来走访,他说店面要拍租了,建议我去参拍,私下可以‘意思意思’。”年前,杭州市萧山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下沉一线监督走访过程中,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从北干街道山阴路沿街某百货店店主的话中,听出了弦外之音。
“他说的‘意思意思’是什么意思?你是怎么做的?”工作人员问道。
“我觉得就是让我送点礼、送点卡给他。之后,我拍到了自己想要的店面,所以在他再次来走访的时候,我给了他2000元现金。”
“如果查实,就是典型的吃拿卡要。”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迅速行动,立即安排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到区住保房管中心了解情况,另一组沿街走访周边店面,开展深入调查。
“我想他提前和我们说拍租的信息,我们也都拍到了想要的店铺,算是帮了我们,就表示一下感谢吧,就给他2000元现金‘意思’下。”很快,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在走访中,发现另外一家同样对该名工作人员表示过“意思”的店铺。
而另一组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区住保房管中心了解到,北干街道山阴路沿街有部分店面属于中心管理的国有固定资产。2020年开始,为降低廉政风险,中心将合同到期的店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行公开拍租。
“拍租的信息都会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其实商户只要经常关注报纸就会知道,拍租过程都是公正透明的。”该中心负责人说道。
情况基本摸清楚后,检查组决定找当事人高某谈话。“我们今天特意来向你了解情况,你是否收受过管理服务对象送的礼?”谈话人员的单刀直入问话一下让高某慌了神,说话都变得结结巴巴:“我……没有啊。 ”
随后,当看到检查组工作人员出示的相关证据,高某满脸通红,道出了实情:原来,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高某在区住保房管中心负责房北干区块店面的屋租赁管理工作,经常要到相关承租户走访,走访中,他常有意无意暗示对方,需要给点好处“意思”一下。承租户们出于平时搞好关系和表示感谢关照的考虑,累计送给高某共计人民币12000元,此外还有其他物品。
“都是我纪律意识淡薄,本以为收条烟、拿点好处就是普通的人情往来,不是什么大问题。我今后一定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自律,做好工作。”高某对自己所犯错误感到深深忏悔。
2021年10月,高某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权力的礼品、礼金,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高某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思勤勤恳恳服务群众,反倒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取好处,涉案财物虽不大,但这种“微腐败”关系到人心向背的问题,挥霍的不仅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还啃食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今后我们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萧山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