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朋友帮个忙,自己没拿一点好处,怎么就违纪了呢?”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大关经合社副董事长倪某某,因违规帮助他人低价租赁经合社房产并高价转租牟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初次谈话时,倪某某有些疑惑,按他的话说“就是帮朋友赚点钱,自己一分钱没拿”“租给谁都是租,为什么我不能让朋友租?”
那么,这位对朋友“有情有义”,并且自己“一分钱没拿”的经合社副董事长,为啥还会挨处分呢?事情还要从上塘街道纪工委的一次走访说起。
2021年6月,上塘街道纪工委在日常走访中发现,该经合社出租的某处店面曾一直由经合社副董事长倪某某代缴租金,甚为可疑!
“我之前以我母亲名义租房子开了一家面馆。后来不允许经合社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租赁本单位物业了,我签了未租赁本经合社房产的承诺书,就退租了,现在自己和家人没再租赁经合社的店面了。”面对纪工委核查组的询问,倪某某表现得理直气壮。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核查组发现倪某某银行转账记录中有个“天天快递”作为付款方频频出现,通过排查比对,经合社所属的另一处“天天快递”店面租赁情况和倪某某也有关联!
核查组再次找倪某某核实情况。
“房子的这个价格是村里招商办提出的,我也就是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朋友沈某某,反正房子租给谁都是租,这能有什么问题。”倪某某仍不以为然。
“这么好的地段,合同三年一签,而且没有租金上涨约定,合同到期后直接续签,也没相应提高租金,你知道现在周边租金涨到多少了么?还有‘天天快递’的租金为什么打给你?”面对核查组人员的连环质问,倪某某也招架不住了。
原来,倪某某当时作为经合社监事会主任,负责物业出租、消防、留用地等经合社相关的项目的监管,当时就利用自己的身份,帮朋友沈某某去经合社打了“招呼”,让沈某某以16万一年的低价租下来,转手再以28万一年的价格租给天天快递。一年就能轻松净赚12万!期间因沈某某在外地不方便到指定银行收缴租金,便请求在经合社工作的倪某某代其收缴。倪某某收到天天快递的28万租金后,扣除16万入经合社的账,差价12万以现金形式交给朋友沈某某。就这样,租了四年,本应属于经合社集体的收益,悄无声息地落入了他人腰包。
“本来以为钱没进自己口袋就没问题,怪我纪律意识淡薄,没有把自己的身份、职责放在首位。”倪某某认识到了错误,非常后悔。事后,沈某某也把租金退还给了经合社。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上塘街道以经合社闲置土地及房产租赁为重点,针对辖区内经合社近6年来的闲置场地租赁的相关情况作为日常项目进行监督,共核查了50余处地块、近千亩土地以及600余处租赁物业房产,监督发现问题13个,督促各经合社针对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