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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费"的真身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2-05-23 10:48:52

“长盘村党总支书记王治平通过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贴,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党规,损害了村民们的切身利益,经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在杭州市富阳区永昌镇长盘村党员大会上,永昌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向全村党员宣读了给予村党总支书记王治平的处分决定。

事情要从一则群众举报说起。不久前有群众反映,长盘村原报账员罗某2011年退休后还在收村里的补贴,其中可能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

获悉举报后,永昌镇纪委、监察办立刻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调查组仔细翻阅了罗某退休以来村里的会计凭证,终于在2013年的凭证中发现了一笔补给罗某的房屋拆整费,共计人民币30940元。然而,根据调查情况显示,罗某一家根本没有拆除过房子。那么这笔“房屋拆整费”是从哪里来的呢?

带着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分别对当时长盘村的村两委成员和相关人员开展了谈话。

“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具体的细节我想不起来了……”在谈话室内,原该村村监会主任黄某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支支吾吾地说道。

“这是当时村两委联席会议的记录,内容就是关于给罗某发放房屋拆整费的事情,会议记录上也有你的签字,请再仔细回忆一下。”见状,调查组工作人员拿出相关台帐继续说。

在沉默片刻后,黄某终于说出了实情——罗某曾是村里“元老级”报账员,退休后觉得自己任劳任怨十多年,工资却不高,便萌生了向新上任村书记王治平讨要“补偿费”的想法。为达到目的,他接二连三地向村委干部发牢骚。正巧当时长盘村有一个宅基地复垦项目,将要对20多户老房及其他村集体土地进行拆整复垦,并支付房屋拆整费。王治平便在村两委会上提出通过伪造房屋拆整补偿协议,将部分边角的村集体土地整合至罗某名下,与其他农户一起报批房屋拆整费,最终套取资金30940元。

与此同时,第二路调查组也上门向当事人罗某核实了情况。

“老罗,2013年村里是不是给你发了一笔3万多的房屋拆整费,能跟我们说说具体情况吗?”调查组直奔主题。

“这笔钱是村里王书记答应给我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兢兢业业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去问村里要点补偿费,但是我并不知道这笔钱是房屋拆整费啊!”

原来,王治平套取的资金直接打入了罗某的市民卡,罗某只当是自己应得的补偿费,并没有深究钱是通过哪个渠道到他口袋里的。

调查至此,这笔“补偿费”基本现出了“真身”,调查组将收集的资料与证据摆在了王治平面前。

“我当时刚刚上任,罗某老是来村里闹,影响不好,我就想快点把事情平息下来,才想出这么个馊主意,严重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讲到底,还是我的纪法意识太淡薄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王治平当场忏悔道。

在查明实事后,永昌镇纪委、监察办对王治平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进行了立案,并督促罗某返还村集体资金30940元。最终,永昌镇党委给予王治平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当时的长盘村两委干部通报处分。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农村“三资”审批监管问题,该镇纪委、监察办在全镇范围进行了以案促改、自查自纠,共发现相关问题2起,并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