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
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期间,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原调研员罗光华违反廉洁纪律,在职期间违规兼任浙江华都孝老慈善基金会理事长。此外,罗光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罗光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
【画说违纪】
2016年1月,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原调研员罗光华临近退休前夕,为了考虑退休以后能够继续发挥“余热”,他联合某企业老板共同出资成立浙江华都孝老慈善基金会,并经组织批准兼任该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2016年3月,罗光华在未获得组织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与浙江华都孝老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应某签订全权委托书,取得基金会实际控制权。
此后,罗光华长期行使理事长职权,全权负责基金会的运行和管理,并以“投资合作”、资金“增值保值”为借口,多次将大量基金会资金用于个人日常消费、个人炒股等用途。
2022年1月,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杭州市西湖区监委对罗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2022年6月,罗光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
【画外音】
违纪人员反省
作为一名老党员、一名曾经的领导干部,我背离了初心使命,贪图物质享受,一心只想着赚钱发财,特别是临近退休,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把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商人,纪法底线荡然无存,事到如今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十分痛心悔恨。
执纪者说
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任职、兼职可能导致其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是党纪党规明令禁止的行为。罗光华自作聪明,违规兼职当“两栖干部”,终究难逃纪法之网。各位党员干部应当引以为戒,切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妄图坐官位而走商道,两头占最终只会导致两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