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干部虽然是“芝麻小官”,但是手上的权力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大小事项,可以说是“实权人物”。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社区原党委书记周兴泉就是这样一个“有实权的小官”。
然而,他却把手中的权力用成了为一己谋私利的工具,以致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成为杭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案件中的“第一个”。
家长制作风弄权
周兴泉,1956年出生,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社区原党委书记、杭州长河江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周兴泉在担任江二社区党委书记期间,策划编撰了一本《江二村志》。在这本书中,他把自己的形象刻画成了一个“传奇功勋人物”,不仅带领江二社区获得了多项成绩,他本人也获得“全省千名好支书”等荣誉。然而在这背后,周兴泉却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周兴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同时构成贪污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赌博犯罪、串通投标犯罪、诈骗犯罪,这样的情况着实令人触目惊心。”办案人员说。
时间追溯到1995年前后,经商多年的周兴泉为谋取政治资本,请人代写了入党申请书和入党志愿书,并于1996年12月如愿加入党组织。2005年,江二社区迎来撤村建居后首次选举,周兴泉高调向社区居民承诺“不拿社区一针一线”,暗地里却大量购买香烟贿选拉票。在一番精心包装和操作下,周兴泉成功当选了江二社区主任,第二年又担任社区党委书记,全面负责社区工作。
作为土生土长的“江二人”,周兴泉熟悉辖区内各种交错复杂的关系,为了提升自己的威信,他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笼络人心,另一方面指使亲信打压异己。
“在社区里面基本上他说了算,其他人不是说真的没有反对意见,而是不敢表达反对意见。如果谁表达反对的意见,他就不高兴了。”知情人士道。
借征地拆迁敛财
周兴泉工作中家长制作风弄权,生活中抓住机会就敛财。2007年,某酒店为了建设施工,向江二社区租赁一块空地搭建临时工棚,但是项目结束后,这个本应拆除的工棚却没有拆除。原因是经周兴泉斡旋,这个违章建筑不仅被保留,还被他的弟弟周妙法低价租用了。
用作仓库还是小利益,周兴泉看中的是后续的征迁补偿。
没过多久,该地块正式开始征迁。在周兴泉的暗中支持帮助下,由其弟周妙法出面,借用他人公司名义,以突击搭建、临时搬来机器设备充作生产场所等方式,骗取补偿款共计人民币248万余元。
“这一块是违章建筑,按规定是不应该赔的。周兴泉作为村里协助政府拆迁的主要负责人,应该制止这种违章搭建、突击搭建,但他没有制止,反而默许、支持。”办案人员指出。
为了在征迁上获得额外补偿,周兴泉在违章建筑上动足歪脑筋。2009年,周兴泉名下公司租赁的一个地块面临拆迁,他就私下授意女婿在场地中间空地突击搭建并且虚报建筑年份,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96万余元。
唯利是图 目无法纪
周兴泉俨然把江二社区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他不仅仅在拆迁项目上指使、帮助家族成员从中贪钱、骗钱,违规扣留群众拆迁奖励费,连社区工程也由周家一手把持,其他人想要从中分一杯羹,就得费尽心思讨好周兴泉。
袁某某当时想承接三产项目,平时请周兴泉吃饭,陪他打牌,甚至陪他赌博,想以此拉近的关系。但这些并没能让周兴泉松口。2006年,江二社区拆迁安置房分配时,周兴泉在抽签前一天找到了袁某某,想要和他捆绑摇号。
周兴泉辩解说:“当时他们摸了个18楼,我摸了17楼,17楼是200平方,18楼是150平方还有个阁楼。他们说不要,我说我喜欢,就跟他换了房子。”
袁某某明知道这样的调换相当于白送几十万元钱,但自己承接工程有求于周兴泉,也只能答应下来。最终,周兴泉如愿以偿拿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
除此以外,经调查,周兴泉在担任社区主要负责人期间,为家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常年接受社区企业老板、个体工商户安排的宴请、礼品和娱乐活动;在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直到被留置,周兴泉才开始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2019年6月,周兴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周兴泉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6月,周兴泉因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串通投标罪、赌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2万元。其弟周妙法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周兴泉肆意用权、贪婪无度,最终锒铛入狱。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周兴泉案件查办后,滨江区纪委区监委针对村社书记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和整治,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