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二线后有一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想单位的少了,想自己的多了,思想一步步滑坡,现在想想真是后悔。”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原调研员陈金康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
陈金康1976年参加工作,33岁走上领导岗位。2006年,时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的陈金康转任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退居二线后的他产生了心理落差,在临近退休时以拙劣的行为为自己打造了一个“烂尾楼”式的人生晚年。
权力“变现”初心“变质”
心态失衡的陈金康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于是,当某旅行社业务员吴某某拿着一万多元现金找到他时,陈金康虽然有点紧张,但心里动摇了。“这笔钱在办公室一直放着,不敢花也不敢动。”然而,随着吴某某送钱次数增多,陈金康用“司空见惯”“行业潜规则”来说服自己,把收钱当成了理所当然。权力变现了,为官的初心却变质了。
经查,2006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间,陈金康利用担任河庄街道办事处调研员、工会专职副主席以及退休返聘留用后继续负责河庄街道工会日常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吴某某请托,为其在承接工会组织的考察、培训、职工疗休养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吴某某所送好处费共计34万余元。
“深耕”工会成为“硕鼠”
除了收受回扣,陈金康还自己谋划起“生财之道”。2010年,担任河庄街道工会专职副主席的陈金康,以“大家都工作忙,我把工会出纳的工作也兼职做了”为由,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主动要求兼任工会出纳。2010年1月,陈金康利用保管工会章、法人章和现金支票的职务便利,私自开具6万元的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后用于个人消费,当时没有任何财务经验的他甚至没想过要平账。
陈金康觉得,想要在退休前“捞一笔”,就必须把权力运用到极致。2010年至2014年期间,他通过私开现金支票提现、虚开或者高开发票并事后平账的方式,先后从河庄街道总工会账户中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58.5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出借给他人赚取利息3万余元。
“我自己也很惊讶,这么多年用一张张发票套取了这么多公款,从一个处级干部沦落为用如此拙劣的手段贪污公款的人,真是愧对组织!”陈金康多次向办案人员表达自己的无限悔恨。
牵线搭桥只为“钱程”
2013年7月,做钢材生意的杨某某看中了老年康复医疗这块市场,但是苦于没有人脉和经验。他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时任河庄街道调研员、老龄委副主任并兼任老龄委办公室主任的陈金康,两人一拍即合。在陈金康不遗余力帮助下,该老年康复中心得以顺利通过审批并建成。
如此尽心尽力帮忙,源于杨某某承诺老年康复中心建成后,会把陈金康纳入中心员工名册,以发放工资的形式给他好处费。经查,2013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陈金康持续收受杨某某以“工资”“年终奖”等名义所送好处费共计50万余元。
2020年,审计人员发现了陈金康跟杨某某以及老年康复中心财务人员之间的频繁经济往来。经过深挖细查,陈金康与杨某某之间权力勾兑的事实浮出水面。2021年10月,已经退休5年的陈金康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月,陈金康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反生活纪律;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金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退居二线及退休返聘留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涉案金额共计价值人民币146万余元。2022年5月,陈金康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